市场监管部门加快经营主体信用建设

来源 :新华信用 浏览 : 发布 :2024-08-19

8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在介绍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时表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建立信用记录、实施信息公示、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工作,加快经营主体信用建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

蒲淳介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以来,日均访问量已突破1.31亿人次,日均查询量超过1600万人次。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交易对象可以通过系统快捷、全面地掌握经营主体相关信息及其经营状态,自主判断经营主体的信用情况。公示即监管的理念深入人心,这也是通过信用监管实现社会共治、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集中体现。

目前,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也开始关注自身的信用状况。市场监管总局一方面持续深入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信用培育,推广信用承诺,通过打基础、强主体、优服务、增信用,持续推动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提升。另一方面逐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互认,着力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不断丰富信用监管工具箱,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深入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双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提高51.9%。以多种方式向各部门共享企业信用信息,截至7月底,直接提供数据113.31亿条,提供接口调用服务20.32亿次,服务协同监管。我们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信用监管数据,支持浙江、北京市海淀区试点向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信用监管数据,在深圳、杭州等地开展向微信、支付宝核验个体工商户信息的试点工作,为强化与平台企业信用共治提供更多有益探索。推动共建“信用京津冀”“信用长三角”,谋划“共建信用粤港澳大湾区”,赋能区域协同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的要求,继续聚焦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任务,以企业信用提升为主线,以信息归集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约束惩戒为重点、以双随机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持续发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作用,以信用环境的改善,推动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向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