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明确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陕西日报 浏览 : 发布 :2017-06-12
年内实现各类信用信息全归集 法人(组织)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全覆盖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零遗漏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我省将改造升级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站,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试点与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全面引入信用约束机制,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将全面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
根据工作要点,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监督、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规章制度。改造升级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站,为各地各部门相关管理、审批等业务系统开放数据接口。启动信用大数据业务系统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大数据开发应用。推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应用。制订政务诚信评价规范。
各市(区)、各部门要完善政务诚信监督管理体系和政务失信惩戒机制,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试点,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要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要推进全省个人信息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率先实现个人身份、婚姻、学历、职称、社会保障等基本信息在线核查。要全面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措施。加强环境执法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公开,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加强综合试点和创新示范,支持西安高新区创建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园区。
此外,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全面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6月底前全面接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持续做好信用信息报送和更新工作,年内实现全省各类登记备案、检查抽查、审判执行等信用信息全归集,法人(组织)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全覆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零遗漏。要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及相关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细化联合激励惩戒措施,最终汇总形成全省清单。
(记者 程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