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涉农领域危害民生案件

来源 :陕西日报 浏览 : 发布 :2012-07-05

    记者从6月25日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909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

  去年至今,我省检察机关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侦查能力和水平,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强劲势头,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909人,其中,大案611件,占立案总数的44.8%,同比上升19.19%;要案8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5%,同比上升12%。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了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63件410人,重特大案件3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60.92万元。查处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案件526件813人。其中,贪污案件为307件,受贿案件137件,挪用公款案件68件,行贿案件10件,其他案件4件。查办县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41人,乡镇站所工作人员99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634人,其他人员39人。立案侦查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案件118件196人,其中重大案件8件,特大案件3件,挽回经济损失1315.8万元。

  全省反渎部门查办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其他商品的渎职犯罪9件16人;查办社会保障和危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强民惠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土地复耕和整理等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安全的渎职犯罪15件23人;查办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导致盗伐滥伐林木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渎职犯罪19件26人;查办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违法强制征用土地、违法强制拆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10件17人;查办违法批准和放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放任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渎职犯罪,以及放任强迫劳动、非法使用童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渎职犯罪22件39人。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调查712件,犯罪分析783件,检察建议1137件,预防咨询3298件,警示教育2570次,行贿查询11426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持了平稳、均衡、安全、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