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信用管理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关于印发《铜川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 : 发布 :2018-10-12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铜川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信用管理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2018年10月8日



铜川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确定的专项工程之一。为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系列经济工作部署,营造中小微企业便利融资和健康发展的信用环境,结合铜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应用制度,建成全市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政策要求,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服务政府、辅助银行、惠及企业,有效促进发展金融普惠,改善优化信用环境,培育发展信用经济,助推全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制定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措施,破解政府部门之间涉企信用信息“孤岛”问题,引导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银行推动。发挥人民银行系统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实施作用,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针对中小微企业分行业类别信用评价结果的信贷产品,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投向中小微企业。

  

(三)部门协作。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按标准规范归集共享涉企信用信息,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形成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四)各方参与。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进行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入社会征信机构或吸收社会资本成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搭建地域化、市场化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社会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

  

(五)风险共担。创新融资担保模式,调整优化担保结构和担保比例,构建信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机制,有效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积极性,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加快建成运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联通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级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依据指导目录持续推动各部门归集共享信用信息。发挥联合征信作用,推进与第三方征信机构共享信用信息,不断扩展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和范围。通过与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与中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交换、与第三方机构共享和联合征信补充,形成较为充分的信用信息资源数据库。依据统计分类,同步建设全市中小微企业分行业类别的主题数据库。(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工信局、市统计局)

  

加强信用信息服务应用。提升信用中国(陕西铜川)网站功能,依法依规向社会和相关机构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承诺、信用奖惩及典型案例等专题专栏,向社会推送企业发展信息,便捷群众了解中小微企业情况,促进社会监督企业行为,规范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加强信用信息更新管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信息共享、多方共赢,数据标准化、应用标准化”原则,建立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长效机制,及时全面归集共享各类信用信息。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规定,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用信息在安全范围内应用。强化信用信息数据更新管理考核,对不及时不规范报送特别是严重数据错误等情况,从严处理并给予全市通报。(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二)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分行业类别的信用评价机制。依据现行统计分类,细化行业信用信息类别,深入挖掘行业数据价值,形成基于涉企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和行业细分信用信息数据的企业状况评价基础,制定行业评价指标标准,构建较为科学的评价体系,并不断完善迭代。(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统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评价融合机制。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向相关机构开放查阅使用功能,推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公共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作为对中小微企业评价的必须内容之一,与金融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共同使用,通过“双评价”全面准确客观综合评价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发展。金融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亦及时反馈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作为对企业开展公共信用信息评价的必须内容之一,促进其在更多信用领域应用。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自主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公共信用信息评价、金融信用信息评价、第三方评估机构信用报告等资料,主动提升企业信用度。(责任单位: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各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诚信企业”评选制度。研究制定“诚信企业”评选评级办法,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及区域大数据监测和金融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广泛开展“诚信企业”评选评级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中小微企业,纳入相关行业“红名单”管理,在银行信贷、产业扶持、行政奖励和其他激励措施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充分发挥信用优良企业典型示范作用,形成“信用有价、守信受益”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各有关部门)

  

(三)建立“信用评价+金融服务”融合应用体系

  

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两增两控”目标,创新推出基于分行业类别和“双评价”结果的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根据企业融资需求,给予企业授信贷款,解决大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合力构建“信用评价+金融服务”精准融资新模式,有效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责任单位: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市信用办)

  

建设信用金融服务平台。依托信用中国(陕西铜川)网站,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金融服务平台,整合涉企的信用评价、金融、法律、财税、人力等资源,逐步推进快速信贷审批及互联网在线审批,打造“一站式、不打烊”信用金融服务,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可得性。(责任单位: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铜川银监分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

  

(四)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资质培育机制

  

拓宽企业信用资质培育范围。对已收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但尚未建立信贷关系的小微企业或者经培育已获得融资但未达到守信企业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以政策扶持、信用评价、融资对接、定期检测等为内容的小微企业信用资质培育。将基础好、后劲足、发展快的小微企业,作为信用资质重点培育发展主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信用办)

  

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资质培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资质培育培训活动,提升小微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信用认识和诚信意识。定期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洽谈活动,促进银行选企业、企业选银行,自主结对帮扶、一对一辅导,提升企业信用资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信用办)

  

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全面贯彻中省市关于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安排部署,不断强化监管考核,落实财税激励政策,积极疏通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通道,优化、净化金融服务中介环境,为小微企业融资搭建良好平台。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方面入手,不断丰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以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的举措,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逐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我市小微企业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信用办等)

  

(五)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加强守信激励引导。对信用状况好的中小微企业优先给予融资政策支持,落实信贷额度保障、贷款绿色通道、贷款利率上浮上限、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举措。对获得“诚信企业”称号及信用评级高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其融资对接时给予减少简化调查程序,及时确定贷款意向。通过信用金融服务平台和各新闻媒体,强化守信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营造企业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铜川银监分局等)

  

强化失信约束惩戒。健全中小微企业失信惩戒制度,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使失信者受到约束惩戒。严格限制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中小微企业享受融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以约束惩戒督促其改善生产经营行为,重塑企业信用。推进行业协会诚信建设,健全行业协会自律规则及监督机制,对失信会员按照造成的社会影响情况,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退出协会等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铜川银监分局等)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实行《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流程(暂行)》,探索扩展信用修复的类别和途径,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教育,督促企业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修复积累信用,降低失信影响。(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六)建立信用融资担保机制

  

落实《铜川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信用融资担保机制,增强信用融资担保能力,促进加快发展信用经济。按照“资源共享、风险共管、优势互补、多利互赢”的新型政银担工作模式,实施“担保机构、省再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地市财政”按照4︰3︰2︰1的比例分担风险机制,有效降低担保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坏账风险,提高对中小微企业信贷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铜川银监分局、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四、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夯实基础,试点先行(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加快建设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和信用金融服务平台,形成信息共享、管理应用、信用评价的网络基础。梳理细化涉企信用信息类别,大力归集各级各部门涉企信用信息,与中、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互通交换。建立健全分行业类别的信用评价指标标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深入挖掘分析涉企信息数据及关联关系,形成企业信用评价评级报告。选择2个市级行业领域及各区县选择一至两个行业领域开展“行业+信用+金融+企业”服务试点,2019年6月前取得一定工作成效。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深入推进(2019年7月——)。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扩大至全部中小微企业,建立符合铜川实际的“信用+金融”服务企业发展模式,推动信用经济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下,成立由市政府秘书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召集人担任组长,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由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分别承担工作小组日常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市“信用+金融”服务创新模式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区县各试点行业主管部门要将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形成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保障,设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重点保障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和信用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管理、涉企政策法规教育宣传、行业试点成效奖励激励等。

  

(四)强化督促检查。工作小组联合开展对各区县各部门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研究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每季度通报全市进展情况。

  

(五)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平台和开展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涉企信用金融服务的法规政策、实施指南等,不定期发布中小微企业发展信息,提高全社会对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知晓率。联合开展企业诚信教育,加强信用培训,普及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知识、信用文化和契约精神,全面营造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附件: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厚安    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郝 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晓龙    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惠 娟    市信用办副主任


成 员:魏 艇    市工信局总经济师


    郭宏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增强    市科技局副局长


    袁 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娟    市就业管理局副局长


    石富善    市农业局副局长


    符迅速    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 浩    市文化广电局总工程师


    吴高荣    市工商局副局长


    程永红    市质监局党组成员


    付忠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研员


    宋 鑫    市统计局副局长


    薛小平    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赵建武    市税务局副局长


    孙雅琴    铜川银监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