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 :铜川市信用办 浏览 : 发布 :2018-12-12

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铜信用办发〔2018〕10号


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8年11月12日

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重大部署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安排各项任务,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补齐基础网络平台和重点领域工作短板,结合实际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制定本行动计划。计划期为2018-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紧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新”战略任务和追赶超越、转型发展要求,不断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改善优化信用环境,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促进信用产品应用,提高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努力建设“诚信铜川”。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成符合中、省要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提高,信用规章制度和奖惩机制健全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信用监管和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为核心的基础网络平台建成运行,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信用档案基本建成,信用信息充分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信用服务、信用市场加快发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全面拓展,全社会形成诚信、自律、守信、互信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1. 健全完善信用规章制度。坚持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体系,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个人信用积分制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实施信用监督管理和奖惩措施,保护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权益。(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各有关单位)

    

2. 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现辖区内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量转换赋码。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量转换率高于平均水平,重错码率低于平均水平、纠正率高于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


3. 建成信用基础网络平台。加强信用基础网络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和信用中国(陕西铜川)网站,联通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中、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支撑社会主体信用档案建设、联合奖惩全流程管理、信用金融融合应用、信用大数据监管和“信易+”创新等,与信用门户网站形成“后台管理、前台服务”运行格局。在安全合规条件下,鼓励有关单位申请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和信用中国(陕西铜川)网站,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便利应用和服务。(责任单位:市信用办)

    

4. 大力归集共享信用信息。依据《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等国家标准和《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市、县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征集共享信用信息,全量及时归集各级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或形成的登记备案、资质资格、行政强制、“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发挥联合征信作用,强化与第三方征信机构及数据平台合作,不断扩展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和范围。加强行业领域涉企信用信息征集,丰富和强化中小微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精准评价。(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二)深化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1. 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铜政发〔2018〕7号)确定任务,强化政府履职尽责担当,建立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各部门诚信行政水平。加快推进诚信街道、诚信乡镇创建工作,如期实现“不低于30%”目标。建立健全政务失信惩戒机制,加大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力度,切实整治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信用办等)


2. 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政务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等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和落实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推进“一行业一监管”工程,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质量强市工作迈上新台阶。大力推动“信用交通省”创建,如期完成《创新“信用交通省”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加强盐业信用监管,建立食盐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档案。围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和数字经济,创新信用管理和监管方式方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行业协会诚信建设,强化自律规范管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会员信用档案,对行业协会推荐的诚信会员实施守信激励。(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3. 深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教育、社保、文化、体育、旅游、劳动用工、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电信等民生领域诚信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失信惩戒力度,坚决遏制重大失信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18〕13号)确定任务,建成覆盖全体成员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等主要人群信用档案。建立个人诚信积分管理机制,推进个人诚信积分在更多领域参考应用。构建信用惠民联盟机制,丰富和拓展信用惠民场景,让诚信主体共享更多优先优惠便利。(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4.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加强法院、检察、公共安全、司法行政公信建设,强化司法执业及从业人员诚信规范执业,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筑牢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强化审批执行信息、被执行人信息、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构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顺畅的协作配合机制。(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用办)


5. 深入推进环境守法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环保领域诚信建设,强化环境执法信息采集和共享,推行企业环保信用承诺、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和环境违法“黑名单”监管等制度,构建环保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 深化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贯彻落实中省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坚决遏制重大失信事件发生,维护良好信用环境。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部署,扎实开展扶贫脱贫失信、拖欠工资、制售假药等19个领域失信治理,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失信问题。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涉金融领域失信、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专项治理,2019年6月底前实现失信案件全部“清零”。健全失信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重大案件“一事一议”制度,确保失信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等)

    

(三)大力推进信用惠民便企服务

1. 实施信用惠民工程。贯彻落实全国信用惠民便企现场交流会精神,制定《铜川市信用惠民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实施信用惠民工程,提升广大市民对“诚信铜川”建设的获得感。倡导“守信受益、信用有价”,大力实施“信易贷”“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等“信易+”系列项目,拓展重点民生领域守信激励措施,最大化实现信用惠民便民服务。联合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成立信用惠民联盟,扩展守信激励措施,丰富信用惠民场景,让守信者畅行无阻、一路绿灯。(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市信用办)


2. 实施信用便企工程。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工作部署,以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程为契机,以健全企业信用档案为基础,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抓手,重点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实施《铜川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推进“信用评价+金融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形成信用金融服务的“铜川实践”。(责任单位: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局等)

    

3. 鼓励支持信用试点创新。大力支持各区县、各部门开展信用管理和监管创新。支持王益区开展县域信用建设综合试点示范,在个人公共信用评价、诚信镇、诚信街道和诚信商户等方面探索经验和做法。支持宜君县农村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评选,不断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助力脱贫攻坚提供有效做法和完整经验。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培育,鼓励社会资本及相关专业人员创设信用服务机构,强化现代信用服务理念,创新品牌、提升供给质量,催生信用服务新业态。鼓励信用惠民便企创新,支持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四)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全面推行“红黑名单”管理。落实《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诚信典型选树和联合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等规定,制定《关于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红黑名单”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全面建立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有关主体实施分类监管和“红黑名单”管理。(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2. 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落实《陕西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指引》,细化中、省有关部门牵头签署的一系列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合作备忘录,制定我市各级各部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3. 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红黑名单”主体,依据措施清单给予相应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动将查询比对“红黑名单”信息嵌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和具体工作流程,给予“红黑名单”主体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激励和惩戒。(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4. 保护失信主体权益。向社会公开发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守信激励的正向引导作用和失信惩戒的强大警示作用,促进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社会氛围。受理失信主体对失信惩戒的异议,探索建立信用自新修复机制,依法保护失信主体权益和个人隐私等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5. 强化信用激励惩戒信息化支撑。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建设信用激励惩戒管理系统,支撑各级信用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对信用“红黑名单”、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动态管理,联合奖惩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结果公开及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全过程协同管理,全面提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时效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五)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

    

1. 大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认真落实《铜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手册》各项任务,大力推进征信系统、信用记录、信息共享等重点工作,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创建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塑造文明铜川新形象。(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2. 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诚信教育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丰富内容和形式,推进诚信教育宣传向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延伸。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集中宣传展示“诚信铜川”建设成果,打造“城市信用名片”,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举办“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增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信用法规、信用知识、典型案例内容,利用春节、“双十一”等节庆活动日扩大诚信教育效应。创新诚信教育宣传,结合铜川诚信典故、典型事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一批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通过广覆盖、多频次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形成守信践诺的行为自觉。推动设立“铜川诚信日”,号召全体市民积极参与“诚信铜川”建设,为树立新时代铜川新形象贡献力量。(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3. 开展信用职业教育培训。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机制,邀请相关专家教授开展专题授课,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信用从业人员信用知识储备,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组织签署入职信用承诺书,开展信用教育培训,培育企业信用文化。支持基层组织向广大群众普及信用知识,增强诚信意识,全民参与信用建设。(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4. 开展失信主体诚信教育和信用修复培训。落实《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流程(暂行)》,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工作。建立诚信教育和信用修复培训机制,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开展诚信约谈和信用修复培训,将其参加诚信修复培训和签订信用承诺书作为对其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探索拓展信用修复内容和渠道,促进失信主体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积累信用,重塑信誉。(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国务院工作规则》确定的政府职能之一。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研究制定信用促进区域治理和行业管理的具体举措,加快补齐信用管理和监管工作短板,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夯实工作责任。市、区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及信用办是信用建设主导机构和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协调、联络、指导作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督促确定事项落实落细、有力有效推进;要开展年度工作及重点任务考核评估,对任务推进较好单位给予表彰激励,对工作落实不力单位通报批评,对重大失职失责问题列入政务诚信档案。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市级财政要保障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经费。市信用办要研究推动信用信息公益性开发与市场化服务的有机结合,拓展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

 


 铜川市信用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