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专家解读二 | 着眼于畅通大循环的全链条各环节 大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潜力释放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浏览 : 发布 :2022-05-18

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消费是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一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9.4%,比去年全年提升了4个百分点,持续发挥“稳定器”与“压舱石”作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部署了五大方面20项重点举措,既着眼于有效应对疫情的阶段性冲击,又展望“十四五”时期充分激发消费潜力,全面增强消费对国民经济的持久拉动力。

一、《意见》着力畅通市场循环,加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今年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意见》旨在综合施策稳消费,这是稳定经济基本盘的关键支撑。世纪疫情持续袭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增大,国内疫情多点频发,客观上令流通消费环节出现卡点堵点,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加快恢复的势头。3月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由正转负,说明当前消费恢复面临较大压力。为此,《意见》重点聚焦助企纾困、物畅其流、民生托底,部署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着力畅通供需循环、市场循环,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从而为今年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例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支持各大中城市科学规划建设一批集仓储、分拣、加工、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城郊大仓基地”,确保应急状况下及时就近调运生活物资,切实保障消费品流通不断不乱。同时,《意见》强调要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措施,特别是要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这是当前迫切需要妥善解决的民生关切点。

《意见》提出的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进增收激发消费潜力,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畅通国民经济大循环的重点和难点。疫情局部反弹,导致接触式服务业相关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面临困难。对此,《意见》部署落实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相关社保费率政策,实施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引导和帮扶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特别是落实好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的纾困扶持措施,压实各地责任,从税费租金减免、电价优惠等方面综合施策。《意见》强调了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这是提高居民消费意愿的前提,也是增强内需对国民经济支撑作用和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关键所在。

《意见》部署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不只是应对疫情和外部冲击的一时之策,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长期战略任务。为了从容应对新征程上的惊涛骇浪,要“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须将扩大内需和全面促进消费作为经济发展长期的基本立足点。客观来讲,我国消费发展水平与主要发达经济体仍有一定差距,发展享受型消费支出占比仍较低,尤其是服务消费有很大潜力空间。从消费支出规模来看,我国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仍存在差距,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消费潜力尚待释放。因此,《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巩固拓展重点领域消费,完善消费发展支撑体系,优化流通循环和消费环境,从而更加系统全面促进消费。

二、《意见》着眼于全链条各环节,加速释放消费潜力

《意见》相关举措部署从供需双侧发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系统全面促进消费,又因地制宜激发区域城乡消费潜力。

一是推动供给匹配消费升级,巩固拓展重点领域消费。我国已经迈入中高收入国家门槛,居民家庭需求层次与购买力不断提升,从生存型消费转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更加追求消费品质与安全。针对这种趋势变化,《意见》提出促进医疗健康消费提质升级,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和婴幼儿消费的产品和服务,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家装,倡导绿色出行。这一系列举措的关键就是,要加快推动供给升级以匹配消费升级,通过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

二是有为政府要在激发消费潜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市场主体和市场机制是稳定消费基本盘的基础,为了更好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和市场机制有效运行,需要政府进一步发挥更大作用,《意见》在助企纾困、财税支撑、要素保障、统一标准等方面作了明确部署。例如,提出将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旨在以投资带消费,通过提升内需体系完整性进而增强增长的内生动能。又如,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再如,要完善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网络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

三是充分挖掘区域县乡消费潜力以支撑整体消费。各地区资源禀赋条件差异较大,因地制宜激发消费潜力和提高消费保障能力尤为重要。《意见》提出要建设一批区域消费中心,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有序建设一批设施完善、业态丰富、健康绿色的消费集聚区,推动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同时,《意见》的一个重点就是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提出通过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和现代服务企业向农村延伸,推动品牌消费和品质消费进农村等。

三、《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全面增强消费持久动能

首要就是破除制约扩大有效消费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以近年来屡受指摘的限购等行政性限制消费的地方措施为例,《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

其次是增强各种要素尤其是金融服务消费的能力。针对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大宗消费能力不足等问题,《意见》提出要推动金融系统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收费等多种措施向实体经济让利,推动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和农村消费信贷服务等,这将有助于优化提升金融服务,增强驱动消费的多元化支撑。

在此基础上,着力健全消费标准体系,强化品牌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倾听和回应消费者呼声,《意见》强调要加强商品质量、品牌和标准建设,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部署全面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全流程协同监管,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制假售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优化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郭丽岩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