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网站”当以行为犯论处
来源 :广州日报 浏览 : 发布 :2024-10-18
近日,“仿冒正规网站”现象受到广泛关注。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背后俨然形成了一条成熟的“产业链条”:客户支付几百至几千元的费用,无需提供任何个人身份信息、无需备案,技术人员即可按照客户需求制作违规网站。
仿冒正规网站之恶,一在骗,二在害。
先说骗。无论被仿冒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金融机构、购物网站,无论卖的是资格证书、重要文件,还是理财产品、各类商品,骗子斥资打造“高仿网站”,唯一的目的就是骗人,就像毒蜘蛛在树林间张开织满美丽图案的大网,等着“猎物”中招,然后把它们吃掉。
再说害。一种骗术,既害被仿冒者,又害上当受骗者,害人匪浅。对于被仿冒者来说,天降横祸、躺着中枪,麻烦事上门不说,有时还会折损公信力。一篇“女演员某某称男星某某曾多次劈腿”的低俗炒作网文,被挂在仿冒央媒的某网站上,网民们信以为真并大肆传播,这家媒体公信力所受的“内伤”不难想象。对于上当受骗者来说,钱财损失自不待言,危害有时远不止破点财那么简单。2023年,某地发生一起案件,超50万人关注一个仿冒的行政管理部门官网,超1.9万人在上面“办”了所谓的“焊接特种作业证”。且不说钱财损失,当这些“持证者”顺利上岗,岂不是给他们自身安全乃至行业埋雷?
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化,仿冒正规网站对社会的潜在危害与日俱增,有效治理迫在眉睫。从抓早抓小角度,窃以为,不妨考虑以行为犯论处。一方面,这种不法行为目的明显且恶意满满,就是为了骗人;另一方面,这类行为成本极低、极易“变身”,等到他们行骗成功再去“追杀”,人家早就“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了。假如,一经发现有仿冒正规网站行为,不论其结果如何,皆以违法犯罪论处,就像醉驾入刑一样,从严处置,以儆效尤。当然,法乃国之重器,立法、修法务必小心求证且经法定程序确认。
谈及治理困境时,不少论者提及一个痛点:不法分子为了规避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管,特意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绕开备案程序,私自上线运行违规网站。服务器固然重要,亦不过一环而已,网页制作、线上运维、线下经营等诸多环节不可能全在境外,只要实施全链条打击,一环都不放过,这一“黑色产业链”自然就难以通过不断修复而满血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