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复苏
来源 :省营商办 浏览 : 发布 :2020-05-08
今年以来,榆林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标准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狠抓工作推进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复苏。
全面强化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机构。市级成立了正县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并指导县区设立相应工作机构。二是实现营商环境工作信息化。发挥榆林营商环境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实现工作任务调度、投诉举报处理、指标大数据监测等全程线上运行。三是建立营商环境联络员制度。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市县两级专人负责、定期报送的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四是规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制定了《榆林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统筹全市涉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明确了责任主体、受理范围、处理程序、红黄牌管理、责任追究等事项。
大力助推企业降本增效。一是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减免全市中小微企业1.7亿元,返还失业保险费1.4亿元。二是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累计办理再贴现3.7亿元,对4.3亿元企业贷款降息1727万元;召开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融资需求对接会,全市新增贷款8774笔共21.99亿元,展期、转贷、续贷18.99亿元。三是全面推进税费优惠政策,累计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2455万元;对纳税人运输防护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5万元;对鲜活肉蛋产品、蔬菜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1479万元。四是实行企业生产经营电气水等“欠费不停供”,按照“当月优惠电费下月抵扣”原则,为5.7万户政策惠及保供范围内的批发零售业和相关企业让利789万元,并阶段性降低市区非居民、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效减轻企业压力。
多措并举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促进榆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18条措施和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17条措施,全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重点项目(企业)督导服务,市县两级下派2628名干部定向服务1239户企业、594个重点项目;开展中小企业“一对一”用工对接活动,选聘500名大学生到民营企业援企稳岗;拨付3000多万元奖补资金及时下发至企业;成立60余人线上培训服务团,提供员工在线免费培训;组织554家企业开展线上求职招聘活动30场(次),发布岗位信息8234个。
一季度,榆林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5.57亿元,同比增长4.2%;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23.34亿元,同比增长7.3%;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2.1%,主要指标实现正增长,复工复产工作受到中办国办调研组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