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三秦飓风·2019”执行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执行难”工作成果,神木法院执行三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惩戒措施,合理运用多种强制执行举措,集中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银行查询、冻结,集中法律文书送达,集中对外查询。执行三庭合理分配人员,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督促、惩戒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近日,被执行人周某来到神木法院执行三庭,询问其银行卡冻结情况,再跟其沟通后,执行干警找到了该案件,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没有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履行应该给付的义务,申请人闫某于2019年1月31日立案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执行三庭负责人在发现其财产后,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并给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会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周某到庭后,执行干警对周某进行说服教育,争取其自动履行。被执行人周某了解情况后,主动前去银行提取现金,当庭履行义务给付申请人所有欠款,至此,本案得到圆满执结。
今后,神木法院执行三庭将多措并举,刚柔并济,合理运用各种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协同化,强制执行联动,更加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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