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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以“四个一批”推行信用监管机制

来源 :省发展改革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7-21 打印

企业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关系着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今年以来,榆林市榆阳区探索实施信用提升工作,不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信用为企业赋能,通过清理、规范、帮扶、警示“四个一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清理一批长期未经营企业。长期未经营企业占用社会资源,增加政府行政成本,导致地方经济数据失真,影响政府决策部署。榆阳区市场监管局筛选出1000余户三年以上未年报企业,通过纳税信息核实、电话联系和实地核查等方式,确定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对“僵尸户”依法进行清理吊销。目前,已联系67家企业办理信用修复或主动进行注销,核查出592户企业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纳税状态不正常,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经督促未办理注销登记,拟吊销营业执照,不断净化市场诚信之基。

二是规范一批未及时年报企业。不断强化“公示即监管”理念,督促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印发了年报方案,通过公众号发布年报相关政策、提醒14条,发送年报宣传短信 4万余条、张贴海报600余份,多措并举开展年报宣传工作;梳理出还未报送2022年度年报的企业9913户,采取电话指导、短信提醒、现场演示等方式“点对点”精准宣传,提醒企业依法公示年报,树立良好信用。

三是帮扶一批因失信受限企业。将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资料精简归类,总结为《企业申请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材料告知单》,在“榆阳市场监管”公众号广泛宣传,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 “便民下载”模块即可查阅并下载申请资料。2023年以来,已为131家企业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健全完善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将信用约束的工作重心由侧重于事后的列异管理、联合惩戒,向侧重于事前事中的警示提醒、教育引导转变,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实施信用修复。出台《营商环境突破年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干措施》,对因疫情等影响未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但有实际经营地址或有实际经营活动的,未及时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等7种情形,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四是警示一批投诉举报量大、调解无效的企业。今年以来,给8家企业设置警示信息,使其在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8类业务中受到限制,在名称变更、投资人(股权)变更等7类事项中受到锁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榆林市榆阳区将持续强化信用监管,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