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地税局曝光了“陕西林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大涉税违法情况,这也是陕西省地税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要求曝光的首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经税务检查,陕西林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199.75万元;采取应申报未申报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339.02万元,达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曝光要求,经审批予以曝光。
针对该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主管税务机关除了采取严格的税收管理措施外,还将与多部门共同对被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取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担任企业高管、限制高消费行为以及向征信机构通报、提供给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使用等联合惩戒措施,真正使违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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