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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来源 :信用陕西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1-20 11:25 打印

1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军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马骏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文字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一年来的情况开展了第三方评估。为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军扩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的还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马骏先生。

下面,我们先请张军扩先生作介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军扩:

谢谢主持人。我首先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评估情况给大家作一个非常简要的介绍,然后再回答大家的提问。

大家知道,优化营商环境是新时期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大力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10月,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为全球首部国家层面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门行政法规。《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作法和实践经验制度化,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纳入了法治化轨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促进《条例》更好落地见效,受国务院委托,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的指导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条例》实施一年来的情况进行了评估。我们选取了《条例》中有硬性改革要求的34个条目,通过企业座谈、政府座谈、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线上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评估组实地调研了全国9个省市的18个典型城市,并与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

总体来看,《条例》实施开局良好、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区各部门都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作为2020年的一项重点工作,31个省(区、市)均制定出台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政策措施,其中近20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累计修订废止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约1000件。同时,各地区各部门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聚焦我国营商环境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实打实、硬碰硬的改革举措,形成了全国各省区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为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助力“六稳”、“六保”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的出台实施还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2020年7月,世界银行发布专题报告《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改革驱动力与未来改革机遇》,与全球共享中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其中专门称赞《条例》提出了一整套基于国际先进规则的改革原则和指南。

张军扩:

根据我们评估,《条例》落实工作呈现出三个基本特点:一是总体进展良好。34条有硬性约束的具体条目,达到“基本落实”及以上水平的占90.7%。二是呈现梯度推进格局。东部地区示范领先,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积极跟进。三是企业满意度整体较高。调查问卷列出的21个《条例》条目中,有20个条目的平均得分在4分以上(满分5分)。

从实施一年来的主要成效看,一是为抗击疫情和促进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进一步保护和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培育了国际竞争新优势,各地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是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和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和提供服务。企业普遍认为,“放出了活力、管出了公平、服出了效率”。

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条例》过程中也涌现出好的经验和做法。比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对标国际先进,着力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比如注重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应用,坚持放管结合,确保“放得开又管得住”,等等这样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当然,《条例》涉及面广、内涵丰富,更好地落实《条例》还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提升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久久为功。特别是要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提升法治化水平作为重点,不断完善统筹机制,增强监管能力,提升信息共享水平,进一步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我先简要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寿小丽:

下面,我们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优化营商环境是为了给企业提供一个良好发展环境。从评估的情况来看,企业对《条例》落实的情况感受如何?谢谢。

张军扩: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因为优化营商环境最主要的是要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环境,所以企业的感受是不是满意,是最重要的评价标准。我们这次为了了解企业的感受,采取了几种方式:一是在去9个省的18个城市调研之前,从国家企业数据库随机抽样我们需要调研的企业。到了地方之后,开6场座谈会,这是不邀请或者不允许地方政府参加的,国企座谈会、外企座谈会、大中型企业座谈会,还有小微企业座谈会,6场座谈会,总共开了108场会谈会,合计有779家企业参加。与此同时,我们还设计了一个问卷,也进行了网上问卷调查,收回400多份问卷。加起来反馈的有1000多家企业。

从评估的总体来看,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总体处在高位。问卷列出了21个条目,从《条例》当中可以摘出来企业有明确感受的21个条目当中,有20个条目平均得分都在4分以上,只有1个条目是得分低于4分,但也是接近4分,所以总体来讲是比较高的。企业满意度得分比较高的,主要还是政府服务这方面,企业开办变更的便利性、办税的便利性,减税降费、政府服务标准化、网上办事便利性,总体上说,政府服务方面,有明显时限要求的一些项目,企业满意度都是比较高的。相对来讲比较靠后的有招投标、中介服务规范化、融资便利化等,这些事项涉及的部门比较多,解决起来都需要久久为功,相对来讲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努力。

在便利性大幅度提升的情况下,企业更关心的是公平竞争和法治化建设,这是我们下一步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优化营商环境涉及大量政策措施。请问国家各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当中,有哪些好的经验可以分享?谢谢。

张军扩:

谢谢。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根据我们的调研评估安排,我们和相关部门都进行了座谈,各部门都从各自的职能出发,采取了很多落实举措,也积累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具体情况,请我的同事马骏所长给大家作介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 马骏:

我们认为,相关部门在两个方面的措施,效果非常好。

一是相关部门在本领域开展专项改革效果非常显著。比如,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商事制度改革,今年年底企业开办时间减到4天。比如,税务总局牵头开展纳税便利化改革,现在企业纳税基本上都可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非常便利。比如,海关总署大力推进“单一窗口”建设,企业通关非常便利,这为今年的进出口提供了很好的服务。再比如,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改革,过去工程建设审批需要200多天,现在降到了120天以内,帮助项目快速落地。这些都是相关部门推动的专项改革,企业反映效果非常好。

二是为抗击疫情采取的一些重大措施,效果也非常好。我想,大家已经很熟悉了,我简单点一下。在减税方面,阶段性减免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在社保方面,阶段性减免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还有小微企业贷款延迟还本付息、阶段性降低电力费用,还有减免小微企业承租国有企业房产的房租等,这都切实降低了企业的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谢谢。

香港中评社记者: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开始正式施行,当前营商环境中的一些痛点在《民法典》中也有明晰的破解之道。请问《民法典》施行之后如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谢谢。

张军扩:

谢谢,你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民法典》是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是我们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最基础性的法律,它对民事主体、商事主体都有许多规定。所以,首先这个法律的出台,从法律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供了更强的基础,更重要的保障。同时,《民法典》的内容中,也有很多法律精神和法律要求需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具体的情况请我的同事作一些补充性介绍。

马骏:

《民法典》是我们国家一个基础性的法律,也可以说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从内容上看,《民法典》主要是规范民事活动和商事活动,这部法也是遵循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传统,所以规范民事和商事活动。在内容上,它规范了民事主体和商事主体对土地、资本、技术、数据等等生产要素也作了全面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它构建了比较完善的与合同相关的法律,而且强调产权的平等保护。有了这些完善的法规,民事主体、商事主体从事经济活动、商事活动就进入了法治化轨道,降低了制度性成本。所以,它对于营商环境来说非常重要。

当然,可能大家会问,它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什么关系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国务院一个行政条例,没有《民法典》法律地位高,但是它的针对性非常强。它总结了我们过去营商环境改革的经验,专门规范政府的行为。可以说,它和《民法典》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规定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精神是一致的,都是要降低制度性成本,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去年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许多营商环境受到了阻碍和停滞。请问,这是否会影响我们对《条例》第三方评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另外,这次疫情有没有在某些方面启发我们未来要对《条例》做一些完善和补充?谢谢。

张军扩:

谢谢。从我们的评估来看,应该说疫情的发生,显示了我们营商环境改善发挥的巨大作用,同时从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加快加紧贯彻落实。我们在调研当中,印象比较深刻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的“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疫情来了,包括疫情物资的生产、企业转产等都需要尽快审批,如果用传统的办法,就会比较慢。抗击疫情是要争分夺秒的,所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办得非常快。

第二,这些年来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当中采取了“网上办、不见面办”,7×24小时不间断地办,确实在疫情期间发挥了很大作用。

第三,疫情期间有一些重要投资项目、建设项目需要尽快推进,我们在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都采取了很多“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措施。比如容错办理、容缺办理等很多好的方式方法。

在疫情相对缓解的时候,很多人提出来,这些经验是不是应该好好总结一下,把它常态化?这个问题确实值得很好地研究,疫情期间的这些做法,对我们今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也有很多启发,也提出了一些更进一步的优化途径,我觉得确实需要很好地总结。谢谢。

海报新闻记者:

《条例》的目的是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请问根据评估来看,《条例》实施一年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际成效如何?谢谢。

张军扩:

谢谢你。应该说成效是非常明显的。首先,从直接数据上来讲,去年前三季度新设企业同比增长7.7%,近590万户,这是很难得的,表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实际成效来讲,我国复工复产这么快,肯定和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得到充分发挥是分不开的,我们通过监管的便利化、提供优质服务,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等方面,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保障了“六稳”“六保”工作比较有效顺利地推进,也使得复工复产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最终使中国成为2020年全世界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所以我认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非常重要的。谢谢。

中新社记者:

大家都知道,《条例》的实施主要是要依靠各地来贯彻落实的。围绕《条例》的要求,结合当地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地方的实际,请问现在有哪些可以值得复制推广的经验?谢谢。

马骏: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全国各地创造了大量的先进经验,可推广可复制。我们这次评估,专门做了一个很长的“经验清单”,有关部门正在梳理,准备在全国推广。

这里我简短举两个例子。有些地方针对今年疫情情况,实行了惠企政策直达企业。大家知道,今年抗击疫情,国家和地方出台了很多惠企政策,这些政策主要是针对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量大面广,如果按照过去的办法,一个一个地去申请,一个一个地去审批,你会发现时间很长、成本很高,根本就来不及。那么怎么办呢?有些地区就利用智能技术、大数据、电子政务平台这些工具,通过数据自动筛选、智能审批、资金自动到账这样一些智能办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实现惠企政策直达。这个例子,我印象特别深。

再一个例子,很多地方在推“一件事一次办”。一些企业到政府办事的时候,他办一件事可能要很多手续,要去很多不同的部门。比如开办企业,需要登记注册,要刻章,要办税,要开户,还要办社保等,这些事项对企业来说就是一件事,政府有了共享的数据,有了政务平台,就可以打破部门壁垒,就可以一次办齐。像这样的经验非常非常多,我就举这样两个例子。谢谢。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记者:

刚才听您介绍,企业方面通过座谈会和收集问卷的方式了解了一千多家企业的反馈,可以说调研非常扎实了。根据刚才您提供的数据,基本落实及以上占到了90.7%。请问这个“基本落实”的情况,企业反映了哪些改革措施?另外,您认为对于今后我国改善营商环境还有哪些方面应该着力推进的?谢谢。

马骏:

我们这次为了准确了解《条例》落实情况,重点评估了34条有硬性规定的条目,大家看看《条例》,有些是原则性规定,有些是硬性规定。比如说硬性的规定,要求你公布四个正面清单,这就是硬性的规定,非常明确。为了准确描述每个条目落实情况,我们把它落实情况分为“未落实”(没有采取行动)、“有进展”(部分采取行动)、“基本落实”(关键内容做了)、“较好落实”(硬性要求都做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面落实”(完全做到了《条例》的规定,实践中企业反映,效果非常好),我们做了这样五档分类,主要是为了准确地描述《条例》硬性规定的落实情况。这次评估,我们并没有对《条例》中的每一条作评估,是按照刚才介绍的分档,重点评估了其中的硬性规定。

关于下一步改革,这次评估有一个感受,就是企业对于便利化改革满意程度非常高。企业反映,这些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如果进了办事大厅,上了政务平台,办起来就非常方便,能不能办?怎么办理?多长时间能办好?清清楚楚,一目了然。所以企业说,办事不求人、办事不找人,这个他们感觉到非常好,满意度非常高。当然,这是总体上的情况,也不是说每个地方都这样。

相比之下,企业对于公平竞争这些深层次的要求就凸显出来了。我们的建议是要针对这些深层次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制度建设的问题,应该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便利化当然还要继续深入,同时我们建议将更多的力量关注在一些深层次的改革上面。

张军扩:

这个问题我想稍微补充两句。我理解你问这个问题确实挺重要的,我们不仅要看进展比较好的,也要看进展相对来讲比较滞后一点,或者企业满意度相对较低的方面。评估来看,企业非常满意的主要是政府服务有明确要求的事项,可以说这些我们已经做到全世界领先,比如办一个企业执照,立等可取,或者半天时间。对企业来讲,这些当然非常重要,但同时还有一些事项对企业发展影响比较大,比如账款拖欠、融资、公平竞争审查等。在这些事项上,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相比而言,这些事项涉及的部门比较多,解决起来可能还需要地方财力支持,有些可能还需要配套的法律,是下一步努力的方向,还需要持续加大改革力度,久久为功。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评估发现,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之间,省会城市与非省会城市之间,《条例》落实的进展存在地域之间不平衡,有明确的差距。可否对此有详细的说明,下一步将如何改进?

张军扩: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我们这次调研评估确实发现了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就是区域之间不是很平衡。当然,因为我们不是把全国30多个省都调查了,我们只调查了9个省,说东部地区,数据只来源几个省,说东北地区,我们去东北地区只调研了1个省,每个省都有2个城市。

总体来讲,东部尤其是东部的大城市,是最先进的,得分最高。相对来讲,中西部地区和过去比都有很大的进步,但是横向比还是有差距。我观察发现,这个差距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客观的就是,营商环境的好坏其实是和基础条件有关的。我们调研都是企业感受,有的地方过去本来就做得很好。像东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执法方面过去就比较好,有基础,比如执法能力、服务水平、财力等。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感受就是服务,比如减税降费到不到位,支持到不到位,和地方财力有很大关系,清理账款拖欠,也和地方财力有很大的关系。主观因素就是,我们调查当中也有一些感受,一些地方对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理解不够透彻,有时候只关注那些有明确要求做的任务,对一些更加重要的、实质性的工作关注度不够,推动力度也欠缺。

下一步,要解决不平衡的问题,整体推进,还是得从两个方面努力。首先,这些地方要进一步增强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尤其是要建立领导协调推进机制,认真学习领会条例要求、实质,按照这些要求去做。同时,客观上一些相对滞后的地方,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补齐短板。刚才在开场白的时候,第一句话我就说了,优化营商环境是我们新时期推进高质量发展最主要的抓手。高质量发展首先要靠创新、靠民间投资、靠社会力量,那就得优化营商环境。只要你认识到这一点,高度重视它,我想总还是有办法的。谢谢。

寿小丽:

最后一个问题。

红星新闻记者:

因为此次是选择第三方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相比以往评估有哪些特点?这种评估机制对于未来全面评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实施情况,是否可以进一步借鉴和推广?谢谢。

张军扩:

非常感谢。对政府采取的一些重大政策进行第三方评估,说第三方,实际上就是专业性、独立性比较强的机构,看看推进情况怎么样,找出其中的短板,提出进一步推进的建议,我觉得是非常好的,而且也已经成为一种规范化、制度化的做法。优化营商环境最主要的推进主体是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最主要的感受主体是企业、社会,我们站在这个角度来评估,就可以给出一个比较客观、专业的评价。要做好这个事情,从第三方的角度,首先这个机构需要有比较好的独立客观性,如果让部门自己评自己,那就很难保证客观性了。同时,这个机构需要有研究的积累和专业的素质。我们2020年的评估已经是第二次评估了,2019年我们就开展过一次全国性的营商环境评估。另外,对营商环境的研究也是我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长期研究的课题,有长期的积累和专业的能力。

我觉得在今后的决策和执行当中,第三方评估机制应该作为一个制度性的安排,把它推广,这也是提升我们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这种机制,对重大政策进行评估,通过这种评估看看政策到底执行得怎么样,还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如何推动落实,我觉得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