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引》),《指引》适用于各板块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沪深交易所表示,将加强拟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防范“影子股东”违法违规“造富”问题,进一步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沪深交易所明确,将压严压实责任,结合前期制定并外推的信息披露审核要点,交易所将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严把上市企业入口关。拟上市企业未如实说明或披露股东信息,或相关中介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交易所将予以严肃查处;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在监管协同方面,沪深交易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发挥监管合力。对企业存在反洗钱管理、反腐败要求等方面问题的,交易所将及时提请证监会启动意见征询程序。市场主体对指引具体适用有重大疑问的,可及时向交易所咨询反映。
沪深交易所表示,虽然《指引》发布之日前已受理的企业不适用指引新增股东的股份锁定要求,但仍需按照《指引》要求做好股东信息披露工作,保荐人应该严格按照《指引》要求进行补充核查。沪深交易所表示,将与发行人、中介机构共同努力,在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等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指引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场生态,确保科创板、创业板建设和注册制改革行稳致远。
热点新闻
- 723655
- 191152
- 100238
- 68320
- 64301
- 61310
- 51063
- 42135
- 29074
- 26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