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紧扣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依法建设、以用促建,通过系统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信用监管震慑力进一步提升,信用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为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夯实了基础,在支撑和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成效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坚持以用促建原则,形成了以落实法规为引导,以评估评价和试点为手段,以信用系统为支撑,以培训和宣传为保障的工作格局。各地积极推进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安排,结合地方实际,深化信用认识,创新信用手段,形成了“合力推进、特色纷呈”的良好局面。
(一)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是基础架构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部门规章《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合理关联、保护权益、审慎适度的原则,明确了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的认定与管理制度、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公开与共享制度、信用修复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承诺制度和权利保障制度,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夯实了基础、提供了依据。制定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关于启用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通知》等多项制度,形成了1部专门规章+多项制度的“1+N”信用体系基础架构。
图1 文化和旅游市场“1+N”信用体系基础架构
二是地方制度建设见实效。为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安排,各地积极探索,自2022年至2023年8月,全国已创新出台省级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40项。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8项,地方标准2项,主要涉及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修复、信用信息管理、信用品牌培育、信用消费、信用激励等类型,基本覆盖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领域,形成了整体推进与单领域突破并行的制度建设局面。(见附件1)
图2 全国出台省级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情况
三是信用机制进一步健全。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成立了信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当地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进一步加强。吉林、辽宁、广东等建立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江苏、湖南、陕西、青海等建立质量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海南建立了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工作范畴。
图3 全国各省(区、市)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情况
(二)信用基础更加坚实
一是法治基础进一步增强。在《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修订中依法补强信用监管内容,在《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竞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相关行业探索开展本领域的信用评价。各地推动信用入法入规,《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规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审核旅游经营业务等相关申请时,应当查阅申请人信用状况,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规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公开和共享,建立信用档案;建立旅游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依法组织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二是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部建设完善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科学配置系统权限,依法依规通过系统开展失信主体认定、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修复等业务。截至2023年7月底,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已归集文化和旅游市场数据1065260条;文化市场经营主体186592家,涉及演出经纪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7个领域;旅游经营主体878545家,涉及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领域和导游等从业人员。
三是标准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各地立足实际,先行先试,在文化和旅游市场各领域研究制定相关信用标准,强化标准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黑龙江制订地方标准《旅游饭店信用评价规范(DB23/T 3346-2022)》《导游信用评价规范(DB23/T 3347-2022)》;广东广州出台地方标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规范(DB4401/T 184-2022)》;2023年7月,北京制订的《旅行社信用评价规范》《职业信用评价规范 导游》两项地方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三)信用监管效能稳步提升
一是信用监管震慑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认定与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7月底,江苏、福建、广东、贵州、云南等15个省份共认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123个,其中,严重失信主体88个,轻微失信主体35个。严重失信主体包括文化经营主体60个,涉及娱乐场所24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3家、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5家、演出经纪机构2家以及从业人员16名;旅游经营主体28个,涉及旅行社15家、导游1名、从业人员12名。轻微失信主体包括文化市场主体25个,涉及娱乐场所12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9家、演出场所经营单位1家、艺术品经营单位1家、从业人员2名;旅游市场主体10个,涉及旅行社9家、景区1家。轻微失信主体信用修复16家,涉及旅行社、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均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增强了信用监管的震慑力。
图4 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情况
图5 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失信主体情况
二是区域信用协同监管走实走深。经过持续培育和推动,京津冀、长三角三省一市(沪苏浙皖)、东北三省一区(黑吉辽蒙)、川渝等区域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协同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各领域合作不断深化,形成了制度性成果,对区域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监管效能逐步提升。京津冀定期召开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一体化工作推进视频会,就三地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典型案例等进行深入研讨。长三角三省一市(沪苏浙皖)推进区域旅行社综合信用评价标准一体化,并将成功经验逐步推广到其他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长三角地区酒店等旅游行业价格诚信自律公约,签署《长三角文化和旅游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一体推进长三角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东北三省一区(黑吉辽蒙)签订《黑吉辽蒙建设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合作协议》。川渝两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川渝地区文化旅游领域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2〕46 号),共同编制了适合两地的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办事指南、文书格式。
图6 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区域信用协同监管
(四)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取得新突破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创新举措,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在服务文化和旅游市场重点领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新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图7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情况
一是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各试点地区立足比较优势,有针对性的强化制度建设,共出台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40项,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9项,主要涉及领域为综合信用管理(8项)、信用评价(7项)、信用承诺(7项)、信用信息管理(6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4项)、信用修复(3项)、信用品牌培育(1项)、信用消费(2项)、信用激励(1项);地方标准1项,涉及领域为信用评价。浙江宁波奉化迭代升级《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旅游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构建信用评价模型和信用评价监管体系。湖北武汉制定《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打造信用承诺工作闭环。广西桂林建立“一诺一码、公开公示、社会监督、违诺必究”的信用承诺体系。甘肃张掖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为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支撑。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出台实施提升了试点地区信用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健全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夯实了基础。(见附件2)
二是推动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信用交易模式,拓展信用应用范围,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有效衔接供需、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以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山东日照将散客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初步构建了“先游后付”信用消费模式,以制度创新完善信用环境,引导企业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流程,助力释放消费潜力,为更好服务和管理数量庞大的散客市场开启了新思路。重庆武隆依托“智慧旅游-信用消费”平台应用,为游客提供出行前、出行中和出行后的全方位信用信息服务和信息交互,依托信用积分为消费者提供信用免票、信用优惠、信用免押等产品,带动信用体验,促进消费升级。四川乐山峨眉山倡导“信用畅游、信用消费”,构建信用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推出“先游后付”、信用优惠、无押住宿等信用应用产品与服务,打造信用旅游目的地。
三是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各试点地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激发各方面的创新创造活力,通过培育信用品牌、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等手段,加大助企纾困工作力度,带动当地文化和旅游市场各业态加快复苏,助力稳住行业发展“基本盘”,为有效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活力。辽宁大连出台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品牌”规范性文件《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品牌认定暂行办法》,建立常态化信用品牌申报认定机制,评选出54家旅游市场信用品牌企业,并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上海黄浦深入挖掘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品牌的质量内涵,以信用赋能行业加快恢复打造“黄浦最上海·信用更添彩”文旅信用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信游长三角+”旅游品牌知晓度。山东威海荣成建立完善支持创新信用应用场景的相关政策和保障机制,推行市场主体亮码(信用二维码)经营,推出“信易游”“信易宿”“信易唱”等6类18项信用惠民政策,以“可兑现”的信用激励措施,拓展信用应用场景。青海海西建立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金融等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机制,启动中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作,缓解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活力。
(五)诚信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信用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部连续多年举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和质量工作研讨培训班,加强信用监管政策解读及工作部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印制《文化和旅游信用体系建设读本》等系列资料汇编,录制视频课程,增强培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信用政策法规内容纳入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进一步深化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浙江举办“2022年度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对象为全省部分演出经纪机构、旅行社企业负责人及具体负责信用和质量工作的从业人员。云南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宣教月”活动。湖北举办2022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线上培训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依法监管、信用监管,进一步提高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管理水平。重庆召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实操培训信用信息查询、触发反馈、联合奖惩等内容。
二是信用宣传进一步扩大。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典型案例”热点专题,深化各地对信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安徽开展主题为“美丽安徽行 诚信在我心”的旅游诚信经营惠民宣传活动,提升安徽省文化旅游诚信品牌影响力,营造诚信旅游和品质旅游的浓厚氛围。海南举办“诚信之花绽放琼岛 文明旅游浸润人心”主题宣传活动。新疆、兵团共同召开“微笑新疆”服务质量提升、诚信经营、文明旅游承诺大会。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诚信文化的影响力,推动诚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追求。
三是行业组织作用进一步增强。文化和旅游部举办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主题活动,指导8个行业协会发布《“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倡议书》,号召全行业强化法治意识、诚信意识,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增强行业信用意识。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等3个协会联合发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诚信经营和服务质量提升”倡议书》,天津市文化演出协会天津市网络文化行业协会发布《信用管理制度与行业自律制度规定》,河北省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河北省演出行业诚信自律公约》、河北省旅游协会发布《河北省旅游行业诚信经营自律公约》,内蒙古旅游协会发布《旅游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倡议书》,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拍摄“旅游诚信 上海守约”诚信文化建设宣传视频短片,山东省旅行社协会发布《文旅行业诚信自律公约暨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承诺书》,湖南省旅游协会等8个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联合发布《“提升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倡议书》。
总体来看,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信用基础更加坚实,信用监管效能稳步提升,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取得新突破,诚信文化建设持续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共建格局初步形成,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有序推进。
二、面临形势
(一)党中央、国务院对信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旅游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对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应用化、协同化、创新化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行业发展对信用政策供给提出了新需求
当前,文化和旅游市场迅速回暖、强势复苏,呈现稳步向好的发展趋势。同时也要看到,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供给距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稳定市场预期和政策预期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发挥信用在助企纾困、扩大消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要求较为紧迫。文化和旅游市场各领域要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巩固增强复苏势头,瞄准高质量发展目标,在稳经济、促消费、保就业等方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多措并举,不断满足文化和旅游行业对高质量的信用政策供给的热切期待。
(三)行政部门对创新监管方式的要求较为强烈
提升行业监管效能,是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文化和旅游市场规模庞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随着简政放权的深入推进、信息技术革命的持续发展,以及消费者需求的调整变化,各类新主体、新业态、新产品不断涌现,开放性和复杂性日趋增高,亟需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来提升监管效能。要进一步夯实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制度,积极推行分级分类监督,在常态化监管中不断提升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信用监管能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改善消费体验,努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
三、前景展望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针对信用认识理解不到位、法律支撑力度较弱、信用管理工作机制不完善,信用人才支撑保障力度不足、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现实问题,以实施“信用+”工程为统领,抓住深化应用这个关键,系统谋划未来一段时间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路径,重点实施信用法治建设工程、信用监管效能提升工程、信用应用场景拓展工程、信用建设筑基工程,进一步加强政策系统集成,创新制度供给,推动信用与文化和旅游市场各环节深度融合,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要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评估,创新信用监管方式,健全信用基础设施,提升信用监管效能。要积极拓展信用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创新应用场景,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要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作用,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为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效能提供支撑保障。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经营主体等各方要凝心聚力,进一步深化信用理念,坚持协同推进,加强重点突破,创新政策供给,形成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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