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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信用领域大事记

来源 :新华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2-18 14:38 打印

一、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晋江召开“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会并正式发布“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会上介绍了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融资需求对接”“惠企政策直达” “信用信息查询”“融资增信服务”四大服务。会议指出,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将致力于强化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构建面向经营主体、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三位一体”的全流程融资综合服务体系。

二、国务院:违反《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规定而收到行政处罚将纳入信用记录

1月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 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三、人社部公布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月6日,人社部公开对10家欠薪失信企业予以集中公布。

据了解,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5号),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

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增设城镇燃气安全信息公示专区

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总局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示专区中增设了“城镇燃气安全信息公示专区”,以实现对燃气安全相关经营主体集中公示、分类监管。目前,专区已公示全国4万余户城镇燃气安全企业的相关信息8134条。

五、全国人大财经委:加快社会信用法立法进程

1月8日,全国人大网公开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其中魏建平等30名代表在第27号议案中建议:制定社会信用法,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信用修复制度和奖惩机制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已于2022年底公开征求意见。代表提出的关于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交换共享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修复制度、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的建议,已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体现。议案关于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将国家层面认定的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分解至各地区,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等建议,对于立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六、三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

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制定的《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强调要构建市场准入全链条监管体系。优化市场准入监管体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妥善防范重大风险,坚持先立后破、整体谋划,创新监管机制,灵活运用信用监管、行业监管、“互联网+”监管与触发式监管等监管模式与工具,构建“准入+监管”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各领域市场准入全链条、多方位、多渠道监管,促进各领域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七、国家医保局:加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披露力度

1月9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要发挥药品价格治理效能。推进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探索药品价格形成新机制,加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披露力度。

八、市场监管总局:拟将食品安全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失信名单

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就《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委托双方监督检查、调查处置及整改等情况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九、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

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三部门公开发布《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优化市场准入监管体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妥善防范重大风险,坚持先立后破、整体谋划,创新监管机制,灵活运用信用监管、行业监管、“互联网+”监管与触发式监管等监管模式与工具,构建“准入+监管”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各领域市场准入全链条、多方位、多渠道监管,促进各领域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十、市场监管总局:拟将食品安全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失信名单

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就《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委托双方监督检查、调查处置及整改等情况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磅文件: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

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

十二、两部门: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

1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消息称,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开展工匠信用评价。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工匠相关信息,建立工匠信用评价系统,积极引导建房农户或建设单位选择信誉良好、技术过硬的工匠依法依规承建农房或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形成良性市场竞争和正向激励机制。

十三、金融监管总局:分层分类设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模型

1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对外公开发布《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通知》要求,优化管理制度,健全科技贷款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机制。细化风险评审,分层分类设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模型。强化数字赋能,推动金融业务关键环节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

十四、国家医保局:开展集采中选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1月12日,国家医保局公开发布《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集采中选企业供应情况评分管理机制,根据书面反馈供应配送问题的医疗机构数量、发生频率、持续时间等情形,同时结合采购平台统计的相关指标,对相关中选企业供应情况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用于信用评价、接续采购工作中。

十五、国务院:将信用修复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13个重点事项清单

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13个重点事项清单。其中,属于经营主体办事的有8项,包括开办运输企业、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注销登记等。属于个人办事的有5项,包括教育入学、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残疾人服务等。

十六、国知局:累计107名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主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表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对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予以规制,累计已将107名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及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等失信行为。

十七、国家税务总局:“信用+风险”动态监管 2023年挽回各类税款损失1810亿元

1月18日,国家税务局副局长饶立新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三年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时提到,税务部门切实提升税收监管能力,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托“数据+规则”驱动,持续健全以动态“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税务监管体系,对高风险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挽回各类税款损失1810亿元,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秩序。

十八、国家发改委:信用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加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1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苏社介绍各区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的好的做法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正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工作模式,为三地规则衔接趟路试水。

十九、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

1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的开展存量信用信息核查、组织存量业绩信息补录、实施增量业绩登记管理、深入推进业绩信息使用等方面工作提出细化要求。

二十、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实行基于企业信用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1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实施方案》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实行基于企业信用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完善公平竞争基础制度。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破除工程招投标隐性壁垒,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机制,提升诚信守法企业经营便利。

二十一、商务部:全国家政信用信息平台累计访问量超过2亿次

1月22日,在《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朱光耀表示,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围绕“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体系”,朱光耀介绍到,商务部牵头建立了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手机版为“家政信用查”APP,可以查到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相关信息,支持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开展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为消费者提供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推动放心消费。截至目前,全国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已经归集了2万多家家政企业,1500多万条家政服务员的信用信息,累计访问量超过2亿次。

二十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基础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1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文章《过渡期三年来金融支持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显著》。

在提及“推动基础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时,文章指出,构建“物理网点+自助设备+普惠金融服务点+流动金融服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功能,指导金融机构配合地方政府,在脱贫地区推广金融村官、金融副镇长等经验做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造金融党建联盟,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全国县域实现银行机构100%覆盖;乡镇银行机构覆盖率达97.93%;行政村基本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三年来,银行保险机构累计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设分支机构407家。

二十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逐步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 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1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郭武平介绍并表示,2024年将逐步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2023年底这个比重达到19.19%,同比提高2.29个百分点。今年还将继续引导银行放宽抵押物要求,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二十四、两部门发文部署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

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每日共享各自系统产生的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含较低数额罚款的处罚到期撤销公示的信息),并向“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做到两个系统同步修复。

二十五、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1776万户

1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介绍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时表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为各类经营主体修复行政处罚信息85万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96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1776万户。

二十六、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服务平台网络

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截至2023年末,银行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23.4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5.3万亿元。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服务平台网络,完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持续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广度和应用深度,深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务实合作,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民营企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