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陕西省各市(区)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和精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宝市信用办发〔2017〕3号),从2017年起,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省平台信息上报数量、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联络员信息员队伍、出台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等内容。从平时考核和年终资料查核情况看,所有县区、部门都能健全机构,明确人员,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使我市信用信息报送量在全省由第九名上升到第三名。但少数县区信用信息归集总量差距仍然较大,个别市级部门至今未报送信用信息。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现将2017年度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等次予以通报,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县区和市级部门,在目标责任制考核精神文明单项考核中予以加分,考核为良好及一般单位的不加分不扣分,考核为较差等次的予以扣分。
附:1、县区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等次;
2、市级部门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等次。
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附1
县区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等次
一、优秀单位
岐山县政府 陇县政府
二、良好单位
眉县政府 渭滨区政府 千阳县政府
麟游县政府 扶风县政府 凤县政府
凤翔县政府 金台区政府
三、一般单位
陈仓区政府 太白县政府
附2
市级部门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考核等次
一、优秀单位(14)
市工商局 | 市公安局 | 市安监局 |
市人社局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食药监局 |
市质监局 | 市交通局 | 高新区管委会 |
团市委 | 市环保局 | 市委宣传部 |
市发改委 | 市编办 |
二、良好单位(13)
市妇联 | 市邮政局 | 市烟草专卖局 |
市司法局 | 市民政局 | 市人防办 |
市统计局 | 市文广局 | 市委组织部 |
市档案局 | 市气象局 | 市审计局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三、一般单位(24)
市林业局 | 市规划局 | 市总工会 |
市水利局 | 市扶贫办 | 市银监分局 |
市法院 | 市国土局 | 市住建局 |
市国资委 | 市国税局 | 市财政局 |
市商务局 | 市金融办 |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市地方志办 | 市农业局 | 市检察院 |
市卫计局 | 市体育局 | 市供销社 |
市科技局 | 宝鸡供电局 | 宝鸡海关 |
四、较差单位(3)
市工信局 | 市教育局 | 市旅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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