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明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建立名单制度,完善名单归集和发布的标准,规范工作程序。
《复函》强调,行业协会是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将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原则,积极支持中电联协同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复函》指出,同意中电联作为电力行业市场主体相关备案信息共享单位,各级电力交易机构和市场主体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按照“互不排斥、互相支持”的原则,中电联、第三方征信机构要加强备案信息管理,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各自信用信息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归集,同时加强对市场主体信息安全的保护。
《复函》明确要推动行业标准出台规范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在充分征求电力行业市场主体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信用评价增强信用约束成效,支持电力行业信用评价标准纳入行业标准统一发布,以推动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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