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农业部农药管理局日前成立。农业部10月11日表示,将通过严把农药登记、生产、经营准入,增设“黑名单”信用惩罚等措施,加强农药监督管理。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将此前多部门承担的农药生产企业定点核准、生产批准证书、生产许可的职能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加挂“农药管理局”牌子,负责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曽衍德介绍,近期,农业部门将制定下发6个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尽职履责,“拟订农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农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农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药生产、经营及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地方农业部门核发农药生产、经营等许可证;负责农药登记、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等工作;组织开展农药使用风险监测与评价,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和农药药害事故鉴定;组织拟定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据农业部数据,我国农药使用量已连续两年实现负增长。下一步,农业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技术模式和服务机制,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农药减量增效。曽衍德表示,在监管中,将进一步强化市场的作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加大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行为,提高罚款额度,除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相关许可证外,增设列入‘黑名单’等信用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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