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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新”战略任务分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铜川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12-26 10:47 打印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新”战略任务分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信用管理办公室(代章)

2017年12月13日

 

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新”战略任务分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铜川市推进“五新”战略任务工作方案》部署,全面完成“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进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创建成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任务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法规制度,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不断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覆盖绝大部分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发展,持续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新进展,推进环境诚信建设取得新成效,有效提升社会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为我市“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贡献力量。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工作部署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诚信建设的总体部署,切实落实报告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等重点任务。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等文件精神,努力建设符合中省总体要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陕西省政务诚信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强化公务员信用管理和诚信教育,建立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和政务失信惩戒机制,严防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发生重大政务失信事件,以政务诚信建设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招商局、市信用办等重点落实)

  

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落实《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推进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加大安全生产、工程建设、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信用监测和失信问题治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作用,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等重点落实)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企业法人、律师、医师、会计审计等职业人群为重点,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记录,探索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实行职业失信“黑名单”管理,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形成社会成员之间以诚相待、以信为本、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等重点落实)

  

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推进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和司法执法及从业人员信用建设,落实中、省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支持法院、检察院工作,建立司法执行与信用惩戒联动机制,维护司法公信和法律权威,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持续推进,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用办等重点落实)

  

(三)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要普及诚信教育,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诚信主题活动,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企业、学校活动,广泛选树诚信典型并给予表彰奖励,严肃治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强化诚信舆论引导和媒体宣传,广泛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持续推进,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文化广电局、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等重点落实)

  

(四)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

  

要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以重点领域失信治理为抓手,发挥失信惩戒特别是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作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格局。加强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构建政府系统失信名单共享、整治失信问题联动、监督监察治理成效和治理不力追究问责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机构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其他领域失信“黑名单”动态清零,维护政府良好形象。加强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在联席会议制度下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全面排查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情况,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限期整改整顿,确保达到专项治理目标要求。推进建立各专项治理领域常态化防范和治理机制,有效化解和解决潜在风险问题。(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持续推进,市信用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五)提升巩固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

  

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其排名综合反映各个被监测城市的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情况,是评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要以各领域信用监管、信用服务、“信用+”创新等为抓手,切实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反映被监测的21个领域信用建设状况,不断提升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借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各行业领域信用宣传报道,为国家城市信用监测平台提供充足信息监测来源。发挥联席会议制度重要作用,协调推动整改国家城市信用监测平台反馈问题,及时上报整改结果,确保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不降分,排名不降低。要在已发布排名基础上,强化措施,重点突破,力争铜川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并逐步有所提升。(市信用办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二、建立完善“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作用,以“红名单”主体激励和“黑名单”主体惩戒为重点,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区县、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的失信问题。(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市信用办推进实施)

  

(一)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要落实《陕西省诚信典型选树和联合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将综合信用优良或有突出诚信事迹,对提升诚信道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社会主体选树为诚信典型,纳入“红名单”管理,给予守信激励;将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重点监管、联合惩戒。要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全面建立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行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有关主体实施分类监管。

  

(二)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要认真贯彻《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依法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主体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中、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认定标准,严格实施“红黑名单”主体认定程序,加强“红黑名单”主体信息共享、发布规范管理。

  

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落实《陕西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指引》,细化中、省有关部门牵头签署的一系列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制定我市各级各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

  

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红黑名单”主体,依据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给予相应联合奖惩措施。要推动将查询比对“红黑名单”信息嵌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和具体工作流程,给予“红黑名单”主体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激励和惩戒。市信用办要牵头建设市信用应用平台,建立联合奖惩管理系统,满足各级信用管理部门对信用“红黑名单”清单、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动态管理,联合奖惩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结果公开及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全过程协同管理。

  

(三)发挥惩戒警示作用,加强失信主体权益保护

  

要向社会公开发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发挥守信联合激励的正向引导作用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强大警示作用,促进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社会氛围。要认真受理失信联合惩戒异议,建立信用自新修复机制,依法保护失信主体权益和个人隐私等信息安全。

  

三、全面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信用信息

  

加大信用信息归集报送、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工作力度,到2020年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率达到90%以上,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率高于70%,促进信用信息大数据应用、“信用+”创新等取得明显成效。

  

(一)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量转换

  

要按照国务院《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及具体时间节点安排,推进编办、民政、工商等部门全量转换市辖区内社会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确、稳定、全面归集共享全体社会成员的信用信息奠定基础。(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推进实施)

  

(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

  

要按照《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为依法依规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制度,细化各级各部门公共信用信息条目,确保信用信息完整性。(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持续推进,市信用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三)全量归集共享公共信用信息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行动计划》任务,全面归集整合各级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形成的登记备案、资质资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检查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在20个工作日报送,其他信用信息按月报送和更新规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持续推进,各有关部门、市信用办推进实施)

  

(四)加强市信用应用平台建设

  

要坚持以应用为导向,建设包括“一网”“三库”“两平台”基础和“N应用”的市信用应用平台,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环境,实现横向联通各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纵向服务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及其部门,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交换、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最终建设成为信用信息充分共享利用、信用监管有效、信用服务功能完善,符合铜川创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特色的一体化管理平台,达到与“信用铜川”网站数据共享,一站式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工作格局,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大数据应用、“信用+”创新服务等提供坚实的平台支撑。(市信用办牵头实施,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一)健全示范城市创建体制机制

  

要抢抓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机遇,结合中省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铜川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诚信铜川建设的意见》《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示范创建和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成立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将涉及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有关单位全部列为成员单位,下设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任务、考核评估等,推进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等同步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形成全市上下共推共建“一盘棋”示范创建格局,督促各区县各部门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如期创建成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推进实施)

  

(二)打造示范城市创建亮点工程

  

实施联合奖惩工程,做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行奖惩行为、奖惩措施“清单”制度,切实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的核心机制作用,形成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监管格局。实施“一区(县)一亮点、一行一监管”工程,推动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等信用建设有亮点工作,推进各行业领域至少有一个信用监管制度发挥显著作用。实施积分制管理工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探索推行对社会主体的积分制管理,进一步推进各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助力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行业自律。实施信用助力脱贫攻坚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化解贫困户特别是失信贫困户脱贫难题,营造和优化农村金融环境,使信用建设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实施“信用+”创新工程,深化信用大数据应用,探索基于互联网的“信用+”旅游、就医、物业管理、商店服务、共享经济等新服务模式,让“信用”真正便捷群众生产生活。(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市信用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推进实施)

  

五、有关要求

  

市委市政府“五新”战略任务分工是我市“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的“大作业本”,落实战略任务中社会信用建设分工是全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是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市委市政府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全盘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及时反映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反馈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加快建设本地区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促进信用管理在更多更广泛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努力营造遵纪守法、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环境,塑造新时代的铜川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