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关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和《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687号)要求,我省出台了《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近日,省信用办在“信用陕西”网站正式开通了“陕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
“双公示”专栏对全省39个省级政府部门、6个国家驻陕单位和11个市、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向社会公示,为社会各界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
公示的行政许可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审批部门、许可日期等,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处罚日期、救济渠道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下一步,我省将建立“信用陕西”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数据同步通道,将信息及时传送至“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并与省政府门户网站链接,为社会各界提供多渠道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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