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陕西省委、省妇女联合会印发了《关于做好创业担保贷款信用乡村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相关部门要以创业担保贷款信用乡村建设为抓手,着力培育诚实守信社会风尚,有效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风险,破解基层创业人员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进一步释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助力贫困地区和贫困创业人员脱贫攻坚。
根据通知,我省各市可确定1至2个县(区)的若干行政村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后逐步推开。信用村、信用乡镇推荐的符合条件创业人员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可取消反担保,并优先受理审核申报材料,优先发放贷款。同时,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业人员可根据情况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再享受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的贴息贷款。各级财政部门在划拨担保基金、贴息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记者:李艳 通讯员:王敏学 杨小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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