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陕西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5月10日之前,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省发改委门户网站提出意见建议。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实行目录管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根据监督、监察工作需要,可以依法调用相关交易数据,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信用承诺制度和信用评分制度,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承诺和信用评分结果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决策的重要考量因素。
不仅如此,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约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纳入全省统一的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实施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惩戒;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将查询信用信息纳入必要工作环节,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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