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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来源 :中国改革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15 09:38 打印

     

《陕西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开始施行,对于消除企业信用监管中信息归集不全、各部门各自为政等现象,推进陕西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发改委获悉,自6月1日起,《陕西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政府规章层级的信用监管法规制度,其出台与实施标志着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活动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于消除企业信用监管中存在信息归集不全、各部门各自为政等现象,推进陕西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规范企业诚信状况红黑榜      


记者注意到,《办法》共30条,主要从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社会参与、平台建设、信息来源、分类监管、信用评价、红黑名单制度、联合激励惩戒、信用修复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和应用服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记录,是开展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方面,《办法》明确规定,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全省信用信息共享的统一载体。各地各部门已建、在建、拟建的相关信息系统应当与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      


 建立第三方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是开展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为企业立信的必要环节。在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方面,《办法》规定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由依法设立的第三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评定,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联合使用,奖惩联动,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作为开展信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建立规范的诚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方面,《办法》提出,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通过陕西省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对企业信用表现进行综合评判,实行联合奖惩。       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要求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还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获得省、部级以上相关领域荣誉称号,在某一领域信用分类中被行业主管部门列为最高等级,综合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等。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明确限定为有严重失信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而对有轻微失信行为的企业,未作强制性联合惩戒规定。    


  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方面,《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签署的一系列联合惩戒、联合激励备忘录的有关政策,规定了具体奖惩措施。联合激励方面,如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依法依约对诚信企业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联合惩戒方面,如限制取得政府资金支持;限制新增项目、用地;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活动等。这些措施主要限定在重大经济活动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原则上不在行政许可方面设定限制条件。      


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将实现充分共享    


  陕西省信用办副主任张军表示,陕西省发改委作为省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将认真履行《办法》赋予的指导、协调全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活动的职责,加强与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提升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效能。根据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对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全面提升平台和网站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实现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充分共享。全面推进各级政府部门相关信息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年内实现全省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全联通,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全归集,企业信用记录全覆盖。    

 

 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依托信用陕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窗口,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诚信典型红名单息、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等公示专栏,并与用中国网站、省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等实现信息对接,为社会各界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广泛参与信用监督和激励惩戒提供服务。      


加强信用信息在政府管理和重大经济社会活动中的广泛应用。推动各级有关部门将核查使用信用信息纳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流程,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作为开展行业信用分类监管以及招标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的重要参考。      

 

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将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站汇集的红黑名单信息,作为开展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强化协同监管和奖惩联动,并按月向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报送联合激励惩戒典型案例。

   

中国改革报记者 刘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