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2019年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班在西安召开,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地市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等100余人参加。
本次培训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精神,提高信用工作干部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快推进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时代的呼唤,也是陕西省追赶超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之一。”陕西省发改委副巡视员尚战朝说。
培训班上,陕西省信息中心(省信用办)副主任张军讲解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基本概念、运行机制,信用监管改革的创新理念和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推进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思路。张军介绍,下一步,陕西省将开展信用建设示范县(示范园区)创建、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创建、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改革创新大赛以及城市信用建设和信用惠民便企创新大赛,夯实基础,强化信用应用。
陕西省信息中心信用综合处副处长李青俊从信用修复的认识、修复政策的掌握、修复工作开展的规范性等角度深入解读《陕西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信用事业部总经理李伟讲解了政务诚信的认知、基本要求、缺失的表现危害,以及政务诚信建设对城市信用建设的助推作用。
据了解,2018年以来,陕西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夯实了基础。截至目前,陕西省已先后出台40多部信用建设领域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规范市场秩序、完善信用工作闭环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国信用信息共享(陕西)平台已基本实现与省、市、县行政和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全覆盖,逐步完善了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统计分析等应用功能。榆林等11个市(区)和22个省级部门制定了“红黑名单”管理或联合奖惩方面的制度文件,逐步建立起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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