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出台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工作通知,坚决遏制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环评制度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据了解,环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行政许可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甚至影响政府的公信力。环评报告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对一个区域的生态环境、长远发展可能造成难以逆转的巨大危害。
根据通知,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全过程监管,对发现的环评编制违法违规行为依规严肃查处。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口,推行环评文件报批“一本制”,将受理时的环评文件作为审批对象,对发现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有重大缺陷遗漏虚假或环评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等问题的环评文件依法一律不予批准。
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等环评编制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开一起。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环评文件,环评审批部门应在批复后及时组织复核。对建设单位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虚假承诺、建设项目严重违法、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环评审批部门可以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将对2019年度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对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以及环评单位和环评人员进行通报,并纳入环评文件质量责任追究范畴,实行处罚与失信记分双重惩戒的措施。失信记分相关信息将上传至信用平台,实现“一处失信、全国公开”和“多处失信、全国受限”的环评信用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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