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企业发展的生命,是个人立身的根本。
发布会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晓东介绍劳动监察、社会保险、人事考试等方面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的相关情况。
为了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建设,陕西出招了!
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体系
近年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劳动用工领域扎实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情况速递: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
诚信等级评价制度
2019年,全省共评价A级企业83878户,C级企业690户。据了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辖权限,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对评价为A级的企业,在减少日常检查频次的基础上,可直接出具各类确认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书面材料;对评价为C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察,直接约谈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陈晓东表示,从2020年起,将逐步推广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系统评价的做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质量和效率。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社会公布制度
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案件396件,其中,2019年公布103件,今年上半年公布33件。据了解,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本辖区内符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7种情形的案件,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全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管理制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规将符合认定情形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2018年以来,全省累计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147条,其中2019年认定80条,今年上半年认定并公布28条。
违法失信“黑名单”
联合惩戒制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及时推送共享至同级信用管理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施工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了全省“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
陈晓东表示,从近几年的执法实践看,“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氛围已经在我省初步形成,违法案件数、涉及人数和涉及金额连续三年下降,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小布还了解到,在治理欠薪失信、社会保险、人事考试等方面,陕西这样做——
在劳动监察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助推守法诚信建设。
在社会保险方面,按照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及时将失业保险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惩戒。
在人事考试方面,从2019年开始,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明确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不得报考的人员范围。近年来,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记入诚信档案库人数853人,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记入诚信档案库人数3500人。
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劳动监察方面,狠抓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等制度的落实落地;在人事考试方面,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加强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在社会保险方面,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制度,对严重失信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重点打击恶意骗保、欺诈冒领、恶意泄露参保人员信息等行为,积极推动我省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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