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用中国 本站支持IPv6

省生态环境厅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   为全省稳投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 :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8-28 10:17 打印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从环保全局谋划环评管理,以环评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稳投资保障力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受到基层和项目单位广泛好评,为全省稳投资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推行经验做法,加强项目审批政策解读,按照省政府要求,近日,省稳投资专班办公室将我厅经验做法和政策汇编印发各市各部门供学习借鉴。

一、合理调整环评管理事权

一是优化全省环评审批权限。经省政府同意,修订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赋予西安、榆林、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陕西(中国)自贸区等省级审批权限,对地方具备承接能力环评审批事项应放尽放,下放项目占省级审批项目的64%,方便建设单位就近办、快捷办。截至7月,各市(区)审批涉及下放项目18个,涉及投资约868.6亿元。

二是建立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疫情发生后,及时对国家、省委省政府认定疫情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临时性三类建设项目和医疗机构应急增加用于肺炎诊断X射线影像设备豁免环评手续。2020年上半年告知承诺审批或豁免环评以上项目59个,总投资约13.03亿元。

印发陕西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开展建设项目环评豁免管理和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试点。对原需登记备案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13大类33小类项目试点环评豁免管理;对原需要编制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畜牧业等22大类54小类行业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试点,建设单位按要求承诺后可不经审查直接出具审批决定,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进一步细化分类管理措施。出台《陕西省第一批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目录(试行)》,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14大类39小类明确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通过明确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既释放了市场企业活力,又保障生态环境质量。

二、强化环评监管制度保障

一是强化源头宏观管控。扎实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纳入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目前,已形成全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初步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87个,制定省域、三大片区(陕北、关中、陕南)、市(区)和具体单元四个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提出普适性和针对性的要求6027条。充分利用“三线一单”现有编制成果,为韩城市高新区规划、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等82项重大规划和项目环评提供环境敏感区分布分析比对服务,推进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落地。

二是全面实行并联审批。除法律法规、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明确规定外,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其他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文件作为前置条件。对涉及法定保护区域的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等措施优化审批流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执行标准和预审意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规范审批规程程序。以方便企业导向,修订《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推进流程优化再造,将先评估再受理调整为先受理再评估、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初审融合进行,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精简审批要件,将13项报批材料减少到4项,减少了69%,真正让项目单位少跑路甚至不跑路。优化环评审批程序,积极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获取承诺制度,将总量获取从环评审批前调整到项目投产运行前,有效保证了项目建设进度。畅通疫情防控、民生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平均比法定时限压缩近一半。

四是强化环评质量管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相关责任和4条监管措施。抽取市县审批的159个项目环评文件,开展了2019年度环评文件技术复核,进一步加严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规定和要求。针对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意见书涉及环评公告程序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信息公开程序的通知》,规范了全省环评受理、审批前公示及审批公告程序和内容。按时办理完成14件涉及环评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时满足群众合理诉求。

三、坚持环评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做好疫情期间环评服务。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同时方便企业办理环保审批事项,我处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督促各地畅通疫情防控、民生工程、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等项目环评“绿色通道”,积极推行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优化环评审查审批程序和时间,采取专家函审、视频会议等形式开展审查,保障规划环审查正常开展,推动项目环评加快审批。2020年上半年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775个,涉及投资约3398亿元。

二是为企业破解难题出谋划策。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遗留问题的通知》,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中符合条件但未办手续建设项目,指导地方加大工作力度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指导各地借鉴榆林做法,加快编制并公布大气达标规划,制定污染物排放替代削减源清单,为优质项目腾出环境容量。

三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台帐,实行“一对一”“点对点”跟踪服务,西安咸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等一大批项目环评获得批复。主动商请各市(区)和相关省级部门提供2020年需要支持服务重点项目清单,对涉及部、省环评审批49个项目全部纳入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帐,提前介入、跟踪指导。积极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治理项目,2020年建议实施项目25个,匡算总投资21.5亿元,全面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是强化对基层指导服务。及时调度下放项目审批情况,印发煤炭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兰炭和铁合金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要点(试行),确保市、县对下放环评审批事项接得住,管的好。及时推广宝鸡做法,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试点。2020年组织开展了环评服务下基层活动,深入各市(区)调研环评审批管理情况,“面对面”指导各地规范项目审批。现场服务对延黄高速、中煤二期、法门寺纸业、安康生活垃圾焚烧等重点项目,解读相关环评政策,帮助破解环评遇到问题,全力保障项目高质量推进。


省生态环境厅稳投资经验做法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