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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对24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信用评价

来源 :咸阳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3-10 16:33 打印

2021年2月25日,为推进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构建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住建局对咸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业绩、开发项目质量、性能和品质、企业及负责人获得的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表彰、履行社会责任、管理配合、开发实力、开发经营管理能力和履约诚信水平等方面的信用记录、信用能力、信用建设存在的良好行为给予信用加分,存在的不良行为给予信用扣分,确定企业信用等级。信用评定分值90分(含)以上的,信用等级为一级(优秀),实行红名单管理;信用评定分值在80分(含)至90分之间的,信用等级为二级(良好);信用评定分值在60分(含)至80分之间的,信用等级为三级(一般);信用评定分值在60分以下的,信用等级为四级(差),实行黑名单管理。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4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其中信用等级二级(良好)企业3家,三级(一般)企业244家;审核发布企业良好行为91条、不良行为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