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铜川市印发《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分别从规范完善信用建设制度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支撑水平、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能力、提升信用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持续开展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创建、完善信用建设保障机制等六方面,全面安排部署2021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要点》提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按照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总体原则,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目标导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服务创新,推进国家、全省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创建,不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健全约束制度、完善服务体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为全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和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贡献诚信力量。
《要点》强调,要加强统筹规划,编制出台《铜川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打造标准化信用平台,建设覆盖全部社会主体、符合统一标准规范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长效机制,持续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依法规范公示公开信用信息,认真落实全省开展“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彻底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漏报、瞒报和迟报问题,不断提高“双公示”信息合规率;规范开展信用修复,持续做好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工作。要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加强对承诺人信用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对承诺不实依法予以惩戒并纳入信用记录;持续加强信用监管改革,扩大事中事后监管覆盖范围,在交通、卫生、生态环境、医保等行业开展信用监管创新示范工程,依据信用评价结果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支持信用服务业发展,成立全市性信用建设促进组织,建立普惠型信用惠民便企联盟机构,鼓励信用服务机构辅助和参与试点示范创建工作。要提升服务经济能力,发挥社会信用体系支撑和信用评级增信作用,制定市场主体信用培育工作指引,健全企业信用培育制度,引导企业不断丰富信用信息、完善信用档案,提高评价等级和信用水平;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化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增强服务改善民生能力,做好疫情防控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共享工作,为涉及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生产生活物资供给保障等企业提供信用服务,支持数字经济、家政、旅游、消费服务等领域探索信用信息应用路径和信用服务模式;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和授信,探索涉农企业、农产品信用关联管理体系建设,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大力开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持续开展省级信用示范区县、示范企业创建,深化信用特色街区创建,提高城市信用建设水平,推进信用惠民便企,拓展“信易+”应用场景,着力打造市域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要点》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排在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办法,构建任务安排,落实反馈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各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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