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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争创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城市

来源 :榆林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5-07 16:04 打印

2020年,榆林全面实施五方面二十项工作措施,大力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示范,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和信用信息核查,信用应用创新和诚信典型选树评选活动影响广泛,2020年底,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261地级市中排名提升至第22位,位居西部第二,稳居全省第一。

2021年,榆林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总目标,以“夯实基础,强化监管,服务市场,争先进位”为导向,对标示范创建指标,推进重点应用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社会信用总体水平。

攻坚克难,全面夯实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今年,榆林将充分利用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的时机,全面夯实我市社会信用工作。对标难点堵点,强弱项补短板,坚决打赢“双公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纠错、“信用承诺”改革、“信易贷”四项攻坚行动。

面向市场,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应用。今年,我市将拓展信用报告应用范围,推动各级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事项中使用信用报告,进一步建立健全“逢审必查、逢办必查”的信用核查机制。提升“信用榆林”APP支撑能力,不断拓展“信易+”应用场景,加强与银行、第三方平台和本地商业服务业企业合作,形成多方参与共建的“智慧信用生态联盟”。继续加大对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失信行为的专项治理,力争实现“清零”目标。充分应用“市级联合奖惩系统”,严格落实信用惩戒措施。

狠抓落实,不断创新信用工作模式。今年,我市将推进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当前榆林市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在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十个方面集中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住宿餐饮等19个重点行业持续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示范,各行业部门要在5月底前梳理完成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评价标准或实施方案,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监管工作中。依法推进信用法治化建设,重点清理无上位法支撑的约束性信用制度以及严重失信名单的认定和惩戒措施。广泛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树立“讲诚信、重履约”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