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记者从全市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至7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确保消除一批事故隐患
据悉,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市安委会牵头,各区县、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各自地区和行业领域具体组织实施。行动结束后转为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排查整治重点为:深入做好工贸、建筑、交通、全运会场馆设施、重点区域、水电气、防汛等领域安全排查,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举,完善应急措施,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重点,确保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形成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良好机制。
十大行动内容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
强化十四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安全监管。对十四运各场馆及配套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场馆及配套设备本身的安全可靠。加大对场馆及配套设施周边道路、消防、食品等各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环境安全可靠。
强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道路管控,突出城市主干道、山区路段、农村道路、旅游景区等部位,强化桥梁隧道、急弯陡坡、长大下坡、铁路道口等安全隐患治理,完善监管措施,确保通行安全。加强车辆源头管控措施、车辆动态监管和渣土车、旅游包车、长途客车、校车重点车辆的路面执法管控。
强化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建立涉事企业退出机制。组织开展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夜间施工的监管力度,严查违规指挥、冒险作业等行为,防止习惯性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核,从严查处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违规行为。
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抓住“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重点关键部位设施进行排查。检查企业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以及夏季防高温、防雷电、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措施是否落实。进一步巩固烟花爆竹禁售成果,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强化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加强水电气等设施的巡查、维护,特别是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施工程序,严防因盲目施工、违章作业挖断水、电、气等管线事件发生。加大城镇燃气设施、钢瓶液化气充装站点、重点燃气门站、调压场站等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防汛防涝安全监管。加强灾害性天气、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提前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等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基层防汛责任,健全基层防灾组织体系,加强村组干部汛期值班,保证预警第一时间传递到户、到人,一旦出现突发山洪危险信号,迅速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撤离。特别是要加强秦岭各峪道峪口和城市各类积水点巡查管控,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成涝、暴雨不成灾”。
此次行动还将强化消防、旅游、工业商贸等领域安全监管。
强监管严执法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行动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要抓好“强监管、严执法”工作落实,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彻底整治隐患,做到“先安全、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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