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市委改革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共同举办“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海,总工程师高爱云,投资项目科科长王力,介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志海介绍,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了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在“六个一”审批管理体系的框架上,先后推出了“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拿地即开工”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既压缩了项目建设周期,又降低了企业成本。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指的是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审批管理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或政府部门制定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受理条件、事项清单、办理程序,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标准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依据承诺和企业信用状况等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步给各行业部门推送告知承诺信息,各行业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承诺人未按时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对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的一种审批模式。
“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主要适用范围包括:全市社会投资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下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项目(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和厂房项目除外);带方案出让土地以及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小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企业投资的既有建筑改造等3类低风险建设项目。
高爱云介绍,“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构建了更加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审批时限持续压缩,审批效率不断提升,企业成本大幅降低,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其中,《方案》明确的3类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通过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缩时限,有利于压缩项目建设周期,降低企业成本。如延安万达城项目从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总共用了43个工作日,与以往比较,节约了3个多月时间,项目审批快、效率高,节约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及融资成本约6000万元。
此外,“拿地即开工”也属于“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的范围。2019年8月,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延安市新区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在新区、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试行“容缺受理 告知承诺 拿地即开工”审批,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改革效果明显。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建设,我市制定了《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实施办法》,将“拿地即开工”审批实施范围扩大为延安市中心城区(北至河庄坪、碾庄、青化砭一线,南至三十里铺,东至郑崖村,西至裴庄),新区、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范围内。
热点新闻
- 723531
- 190940
- 100158
- 68312
- 64093
- 61292
- 51014
- 42132
- 29018
- 26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