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是《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出的制度性安排。为做好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陕西省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试行方案》,明确了选聘程序、工作职责、结果运用和工作纪律。经过省委统战部、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工商联以及各市区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推荐,省营商办审核并公示,最终选聘了200名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期2年。
7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全省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负责人、职工、城乡居民等各行各业共38名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代表现场领取了聘书和工作证,标志着我省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正式建立实施。这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对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收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形成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凝心聚力高质量发展、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出台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实施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分两批在全省复制推广了10项典型经验和17项改革举措,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西安市营商环境便利度居全国第13位,西部第2位,西咸新区营商环境便利度在全国18个国家级新区中排名第9。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今年上半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45.2万户,同比增长17.8%;新登记企业13.1万户,同比增长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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