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净化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市民政局于8月16日印发通知,从即日起至12月,在全市统一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清理力度。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四类社会组织:
1.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
2.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4.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专项整治行动将通过采取依法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措施,重点整治“不年检”“不活动”“失联”等三类社会组织,努力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并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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