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公布了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延安市首创首成,成为我省乃至西北地区首个信用建设示范城市。
城市信用建设既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也是地区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基础工程。示范创建作为城市和区域的“诚信名片”,既是对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的检验,也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延安市不断优化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规范实施信用激励约束,积极培育信用服务产业,创新应用信用惠民场景,着力加强个人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积极作为、成效显著。在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延安市全面对标、精准发力、补齐弱项、全力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协同配合,积极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障碍,共同形成示范创建的强大合力。本次延安市创建成功,充分展示出圣地社会文明程度和城市文明形象,体现出我省社会信用水平,对进一步推动我省乃至西北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下一步,我委将以延安申创成功为契机,全面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宣传推广。加强全省城市信用建设经验交流学习,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延安经验,用好信用示范这张“诚信名片”,宣传展示我省良好的营商环境形象。二是强化示范引领。以区域创新示范为抓手,围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约束、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推动我省城市信用建设整体水平快速提升。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建立完善诚信建设常态长效机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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