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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改委制定《陕西省卫生健康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1-09 17:09 打印

为规范我省卫生健康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分类评价、综合运用和多部门共享,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了《陕西省卫生健康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对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信用评价及应用、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从业机构基础信息、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将被监管对象按信用分类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区分五个等级,对信用分类评价好的监管对象实施联合激励,对信用分类评价差的监管对象进行重点监管,严重失信的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实现被监管对象“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办法》还就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报送情况和追究相关责任等进行了具体规范。为卫生健康领域的精细化监管提供依据,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