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宝鸡市《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讲培训会举行,现场通过展示一个个社会典型案例,普及了信用知识。
《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依法推进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培训过程中,讲师团成员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述”“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重点解读、“高质量推动新时代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主题,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概念、组成部分、主要工作和核心机制做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强调了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的方式方法,生动分析了信用信息应用的各种场景。授课内涵深刻、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宝鸡市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大力宣传贯彻《条例》,利用“信用宝鸡”网站、各类媒体公众号、微信等途径,采取丰富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解读《条例》;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条例》宣贯培训;组织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系列活动;全面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可耻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努力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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