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填补监管空白,打通消防监管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近日,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省行业信用监管的又一示范工程,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将有效提升消防监管质效。
《办法》共5章18条,明确了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归集与公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权益保护”等内容,界定了消防安全领域4类守信激励行为和9类一般失信行为、13类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8号令),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领域失信主体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和程序。
作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法治先行,注重守信激励与失信约束双向牵引,持续加强信用信息基础建设,不断丰富信用应用场景。《办法》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实际举措,也是信用监管在重点行业领域落地落实的生动范例。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为更多行业领域开展信用监管提供制度支撑,不断打造重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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