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召开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启动会,对首批2328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将于12月底前公布。
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批参评对象为2022年度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的企业。不在评价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可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申请自愿参加。
《办法》规定,每年开展一次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每个信用评价周期为12个月。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实行计分制,根据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计算生态环境信用分值。评价指标分为行政执法信息、司法信息和守法及社会责任信息三大类,基准分值为70分。
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共分4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A级,60至90分B级,40至60分为C级,40分以下为D级。值得一提的是,对于A级企事业单位,将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先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奖励性措施。如果连续两年获A,将被纳入守信激励对象。D级企事业单位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此外,D级企事业单位将被暂停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或其他生态环境资金补助,视情对其进行约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罚性措施。
据了解,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将有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企事业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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