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郭某欠我的4万多元款项被成功追回。今年过年,我用这笔钱进了一大批货,现在已经全部卖光了。”2月20日,提起拿到案件执行款这件事,洛南县一超市经营者赵某说。
2018年起,郭某长期从赵某经营的超市购买烟酒等商品,但从未支付货款。2022年,赵某将郭某起诉到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直到2023年8月,郭某仍欠赵某4万余元货款。此后,洛南法院转变传统工作理念,向郭某发出“预拘留决定书”,令其在五日内自觉履行给付义务。郭某当日便主动联系法院干警,履行了付款义务。
“这些措施起到告知、提醒、警示、教育被执行人,从而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的作用,兼具教育性和引导性。”洛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礼武介绍,法院推出的“预惩戒”“预拘留”等措施,是秉持能动司法理念、谦抑审慎执行案件的有效实践。
商洛中院出台《企业反映问题处理办法(试行)》以来,商洛市各级法院干警按照有据可查、真正办理、积极协调、有问必答要求,高质量高效率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商洛法院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在全市全面开展百名法官包联百家民营企业的联企送法“双百”活动。商洛市县两级法院领导带头送法进企,全市法院干警累计为辖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2500余件次。
与此同时,为提升企业家法治意识,商洛中院组织召开4场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例》《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涉企执行工作八起典型案例》;制作涉企普法短视频,通过“普法小课堂”“以案说法”等栏目,为当地群众和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实行法官“一对一”“点对点”联系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征求司法服务意见,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商洛市基层法院为民营企业量身制定“法律服务清单”,向企业赠送《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写给民营企业家的30项法律风险提示书》和《常见涉企案例选编》2560余册。
法企互融,共促发展。商洛法院探索在企业设立“法官联系企业工作室”,邀请企业家旁听案件庭审,开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共享课堂”,组织青年干警开展“青春志愿行·法治护农旅”主题活动,倡导辖区企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氛围,优化农旅营商环境。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商洛法院针对涉企执行案件,坚持“依法尊商、友善护企”工作理念,指派专案执行团队办理,及时采取“查、扣、冻”措施,助力43家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努力把生效文书的“白纸黑字”变成盘活企业的“真金白银”。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商洛中院牵头负责的3项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二。商洛法院“推行审判活动全流程网上办理模式”等4个案例入选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成绩属于过去,奋进正当其时。全市法院将继续树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多措并举帮助企业预防纾解发展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竭力为企业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温度、更可期待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商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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