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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自4月1日起对房产测绘机构开展信用信息管理

来源 :三秦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3-06 10:38 打印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西安市房产测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活动的房产测绘机构及其人员开展信用信息管理。

按照“依法依规、共享共治”的原则,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测绘信用体系建设的中心任务,以企业信用提升为主线,以信息归集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约束惩戒为抓手,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持续发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作用,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引导房产测绘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办法》明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全市统一的房产测绘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开展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应用、公示和修复工作。群众和企业均可通过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选择“西安市房产测绘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房产测绘企业的相关信息。

《办法》规定,房产测绘机构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不少于3个月;涉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不少于6个月。测绘企业在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内,主动纠正不良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可开展信用修复、终止不良信用信息的公示。

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房产测绘企业行为,实现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优胜劣汰,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进而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