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月10日)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从今年1月22日起,我省将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企业有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索取有关资料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等行为,其信用等级将被评定为严重失信。
近日,陕西省食药监局出台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按年度组织开展,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索取有关资料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的;因违反药品流通监管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等其中一种情形,信用等级评定为严重失信。企业将被列入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的药品经营企业两年内不得调整信用等级。
据了解,企业的信用等级不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频率也不相同。其中,对守信企业实行低频率监管。对于失信企业实行较高频率监管,对该类企业的现场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三次,检查纳入年度飞行检查计划。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高频率监管,对该类企业的现场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检查纳入年度飞行检查计划。
其中,药品批发企业由省局安排一次以上的飞行检查。对评定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信用等级评定信息推送至陕西省公共信息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记者 熊惠玲 通讯员 张伟峰 郑梅子)
热点新闻
- 723150
- 190652
- 100053
- 68306
- 63866
- 61234
- 50940
- 42126
- 28985
- 2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