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制定出台《县区、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 作考评指标》(以下简称《考评指标》),旨在通过考评指标 的设置,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机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更好地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考评指标》规定考核采取年度集中考核的方式,主要从工 作体系建设、规划及制度建设、工作开展落实、宣传教育培训 、创新推动工作等方面开展考评。考核实行百分制,在考核规 定动作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各县区及市直部门贯彻落实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信息归集共享制度、信 用评价分类监管制度、信用承诺制度、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信 用联合奖惩制度的落实情况。通过量化指标,突出阶段性任务 ,延展考核维度。《考评指标》设置了五大项27小项指标,既 充分考虑了县区和部门的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又体现了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目标。
原则上考核在每年底对当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通过 资料查阅、现场督察、季度评比等多种方式综合量化打分。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对落后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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