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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年度记分超25分将处罚

来源 :新华网陕西频道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1 15:07 打印

   今年西安市医疗机构将实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血液制品以及擅自开展非医学所需的胎儿性别鉴定等不良执业行为,列为最高记分处罚。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健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我市将对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应急救治等执业活动进行积分管理制度,建立积分管理档案。

  据了解,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累积记分以年度为一周期,年度累积记分超过20分、15分的医疗机构将列入其上级主管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医疗机构年度累积记分达到25分的,或连续两年年度累积记分均达到20分的,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记者了解到,记分标准中将瞒报、谎报、缓报疫情流行、各类中毒、放射辐射、环境污染等突发公共事件,未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或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后果;违反血源、血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血液制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擅自开展非医学所需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或亲子鉴定等不良执业行为将记10分,列为最高记分处罚。

  此外,采取雇用“医托”以及拒绝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支援农村、预防保健、指导基层的医疗机构也将被扣除最高8分的记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