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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用制度监督信访办结 增强信访监督作用

来源 :陕西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03-22 00:00 打印

    日前,记者从雁塔区纪委监察局了解到,该区坚持推行“四书一单”制度,强化了信访监督,提高了信访问题办结率。

  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以《信访通知书》的形式,转给承办单位或个人,要求在一定时限内向区纪委监察局上报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承办单位未按时限上报或上报结果不实、不细、避重就轻的,下发《信访督办书》进行督办、催办,并填写《信访回报书》,经承办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后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同时,区纪委监察局采取电话、上门、会议、发函等形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承办单位或个人下发《信访整改书》和《一把手回执单》,要求承办单位或个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在回执单上签字,落实人员和措施,承诺整改时限,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结果。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追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的责任。

  据悉,该区自2010年推行“四书一单”制度以来,先后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149件,初核率为96.6%,已办结135件,有效地发挥了信访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