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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须公示收费 不得强制服务变相收费

来源 :西安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1 17:14 打印

    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服务收费的管理,市物价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要在收费厅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做到明码实价。

  据悉,新修订的《陕西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我市实际,市物价局和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公墓定型墓收费严格核算成本,认真执行利润率的规定,不得随意涨价;认真落实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要在服务大厅(服务点)、收费厅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做到明码实价。要给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和规范的服务委托书,让丧属明白消费。不得强制服务和变相强制收费,不得降低服务标准或收费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