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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胶囊生产企业实行“批批检” 未检验不得销售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1 17:30 打印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查处铬超标胶囊会议,要求我省胶囊、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严格实行“批批检”制度,从5月1日起,未经检验合格的胶囊、胶囊剂药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五一”小长假期间,省、市、区局三级联合对药品流通环节铬超标药用胶囊案件应对处置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区域包括汉城路、长乐中路、红太阳仓储及万寿路中药材市场等药品商业流通仓储相对集中的地区。要求企业要严格对照国家局公布的15个生产企业,33个批次药品的名单,查封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对问题产品一律实施暂停销售使用,对正在销售的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在库的药品加强封存。

  在查处铬超标胶囊方面,我省下阶段主要从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对前期市场上查获的铬超标胶囊一律监督销毁;二是立即对我省抽验中发现问题的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三是严格落实胶囊、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批批检”制度,从2012年5月1日起,未经检验合格的胶囊、胶囊剂药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四是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已经暂停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监督其认真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