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1月起,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中央财政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为全力做好营养计划学校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日前省食品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营养计划学校严格执行供餐准入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对本行政区域实施营养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要督促办理;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要责令立即整改。营养计划学校严格供餐准入管理,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供餐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托餐家庭必须具备保证餐饮安全的基本条件。绝不允许不具备相关资质和食品安全能力的企业和个人从事营养计划的供餐、托餐和原辅料供应业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通过县级政府组织招标方可纳入营养计划供餐单位。相关部门要与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托餐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未履行责任的学校、单位、个人和家庭要严格追究责任。
各市、县要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对全省所有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统一考核要落实校(园)长为学校(托幼机构)的第一责任人和校(园)长陪餐制度,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对本行政区域实施营养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要督促办理;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要责令立即整改。营养计划学校严格供餐准入管理,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供餐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托餐家庭必须具备保证餐饮安全的基本条件。绝不允许不具备相关资质和食品安全能力的企业和个人从事营养计划的供餐、托餐和原辅料供应业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通过县级政府组织招标方可纳入营养计划供餐单位。相关部门要与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托餐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未履行责任的学校、单位、个人和家庭要严格追究责任。
各市、县要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对全省所有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统一考核要落实校(园)长为学校(托幼机构)的第一责任人和校(园)长陪餐制度,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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