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用中国 本站支持IPv6

横山县检察院立案监督首起持有伪造发票罪案件

来源 :陕西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1 17:53 打印

    近日,横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慕某持有伪造发票一案进行了专项监督。因案发后公安机关只对涉嫌向慕某出售非法伪造发票的犯罪嫌疑人刘思治,以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批准逮捕,而对持有伪造发票的慕某未予处罚。因此,横山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下发了对慕某持有伪造发票的行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已正式对慕某以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立案侦查。

  今年4月10日,横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对县城各大宾馆、饭店检查过程中,查获了横山县某度假酒店藏匿了20本共计1000份疑似伪造的榆林市商用定额专用发票,随后公安机关全部予以查扣。经榆林市地方税务局鉴定,所查获的发票均为伪造假发票。公安机关现已查明,2012年4月10日,刘思治携带假发票来到横山县汽车站准备离开时,被守候的民警一举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其身上查扣500份非法印制的定额商用发票。据此,经进一步深挖查明,当日刘思治给横山县一度假村出售过20本非法印制的假发票,每本100元共计获利2000元。经调查,其假发票是刘思治在榆阳区与一湖南籍外号康哥的男子处,以每本35元的价格购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