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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应是我们的第二个“身份证”

来源 :陕西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2 10:55 打印

    前一阵,笔者去买沙发,刚走到店门口,销售员就立即迎上前来,将本人拉进店内,热情地介绍起了他们的产品。该店员信誓旦旦地说,他们的商品一周内包退包换;使用中如出现什么问题,他们随时上门维修。这种热情与承诺,让笔者很是感动,便出手买下了一款皮沙发。可两周之后,他们送来的沙发不仅颜色有异、多处起包,还有两个腿是坏的。为此,笔者多次打电话要求维修,他们却迟迟不派人来。过了好几天,终于有维修人员来了,可先后来了两次,都未能修好沙发腿,让我体验到了“被糊弄”的滋味!

   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千百年来,中华民族都把诚信视为立身和营商之本,可随着传统的断裂,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出现见利忘义及令人震惊的失信行为,如屡禁不止的假冒伪劣商品、到处蔓延的虚假广告以及单方毁约,等等,这些恶劣现象的存在,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

   笔者以为,消除不诚信及欺诈行为,除过各级维权部门要快速、有力地给予无情打击外,有关部门还应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给各商家建立诚信档案,使其不诚信行为无从遮掩、人尽皆知。

   所谓诚信,就是为人要真诚、忠实、讲信誉;处事要言必信、行必果;说话要一言九鼎、一诺千金。所以,做人做事什么都可以缺少,但唯独不能缺少诚信。一旦缺少了诚信,那离自取灭亡的日子也就不远了。反过来,只要能恪守诚信,假以时日,就一定能获得丰厚的回报。

   诚信,应是我们的第二个“身份证”。